致亚·加·施略普尼柯夫
(6月3日和6日之间)
亲爱的亚·:
现将两个日本人的草案寄上。看来,同他们是无法共事的。
简要地答复如下:
被我删去的那部分,我绝对不接受。
我准备让步的是:
(1)关于编辑部7个人的问题;
(2)15%的篇幅归中央;
(3)出版地点。
条件是我们要在其他方面,即以下几点上取得一致:
(1)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增补第6个人和第7个人;
(2)文集的名称另取;
(3)就一本文集达成协议。
关于运送工作及其他问题,我希望您还是草拟一个合同的补充条款加进去(他们一定要提供运送经费,这一点一定要写进去,否则,您就无法工作。另外,如果资本家既想拿出“自己的”钱,却又不给主要组织者生活费,我认为这是极端的卑鄙,极端的卑鄙!这种事我决不同意!)。
您的问题娜嘉已经答复(当时我作专题报告去了)。想必全部答复了吧?如果没有,请来信!
和富农们打交道,您要耐心些,着急也没有用,不值得!
紧紧握手!
您的 列宁
注意:请将这一份合同文本退给我。
从苏黎世发往克里斯蒂安尼亚(现称奥斯陆)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2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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