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致尼·伊·布哈林(8月—9月初)

311 致尼·伊·布哈林(8月—9月初)

  致尼·伊·布哈林  
  
  (8月—9月初)  
  
  亲爱的同志:  
  
  很抱歉,《关于帝国主义国家理论》一文,我们不能采用,因为篇幅已被国内的材料占去,其他所有选题受到了限制,同时经费也不足。相当困难。  
  
  但主要问题还不在这里。主要问题在于文章有某些缺陷。  
  
  标题不符合内容。文章包括两部分:(1)关于一般的国家和(2)关于国家资本主义及其发展(特别在德国)。这两部分的结合没有经过充分的考虑。第二部分很好,有用,但9/10可以公开发表。我们建议您稍加修改登载在某个公开的文集上(或者登在《年鉴》杂志上),我们也愿尽我们的力量帮助它登载出来。  
  
  第一部分涉及极其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但仅仅是涉及。我们不能在一年只出版一次的文集上登载没有经过周密考虑的有关这种根本性理论问题的东西。同龚普洛维奇等的论战(最好也能把它修改一下,加以发挥,写成可以公开发表的文章)暂且不谈,我们要指出的是作者的一系列的极不确切的提法。  
  
  马克思主义是“社会学的”(???)“国家理论”;国家=统治阶级的“一般的”(?)组织;作者援引了恩格斯的话,而一引到对这个问题特别重要的地方恰恰就中断了。对马克思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在国家问题上的区别所作的说明(第15—16页)根本不对,如果要谈这个问题,就不该是这么个谈法,就不能这样谈。结论(作者用了黑体):社会民主党应该坚决强调自己在原则上敌视国家政权”(第53页);请对照一下:无产阶级建立“自己暂时的国家政权组织”(第51页)(“国家政权组织”!?)——这一说法同样是极不确切的,或者说是错误的。  
  
  建议:把(α)关于国家资本主义和(β)同龚普洛维奇及其同伙的论战改写成可以公开发表的文章。余下部分的思想尚须让它成熟起来。这就是我们的看法。  
  
  从弗吕姆斯(瑞士)发往克里斯蒂安尼亚(现称奥斯陆)  
  
  载于1932年《布尔什维克》杂志第22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293—2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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