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给尼·彼·哥尔布诺夫的指示[380] (5月28日)

425.给尼·彼·哥尔布诺夫的指示[380] (5月28日)


  尼·彼·哥尔布诺夫同志:  
  
  请审阅所有材料并设法尽快解决。  
  
  列宁
  5月28日  
  
  译自《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8卷 

    【注释】

  [380]这个指示写在列·波·克拉辛从赫尔辛福斯寄给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阿·洛莫夫(格·伊·奥波科夫)的信上。这封信抄送给了列宁、安·马·列扎瓦和外交人民委员部。信里请求允许揶威“A.S.诺尔迪斯克金融控股公司”的代表前往莫斯科和彼得格勒进行租让问题的谈判。  
  
  1921年6月4日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这个问题,并通过决定,允许挪威承租人来俄国,并把彼得格勒杜布罗夫卡工厂租让给他们(见《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7卷第297—298页)。——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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