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奥布拉任斯基同志:
您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未能跟您谈一谈。
应该解决利特肯斯的问题。我愈来愈确信必须作出这样的决定:
(1)任命利特肯斯为国民教育人民委员部负责人。
(2)公布任命。
(3)并公布:“凡涉及与广大学生有关的各总局如社会教育总局、职业教育总局和政治教育总委员会的问题,利特肯斯要通过同领导这些总局的同志协商来行使自己的权力”。
(4)凡直接或间接同管理工作有关的该人民委员部的一切日常事务,都必须通过利特肯斯。
这一条也公布。
否则,就会出现没完没了的混乱,利特肯斯会感到“极端苦恼”,我们(中央委员会和政府)也无从知道利特肯斯是否经住了考验。这是因为至今还没有给他规定明确的权限。
您用不着担心(有第3条,而且要公布):利特肯斯绝不会无故“侵犯”您的。
请立即回信,我现在不能到莫斯科去。
我急于把此事提交中央委员会。
此信请退还给我,我没有留下上述建议的底稿。
致共产主义的敬礼!
列宁
附言:职业教育总局鉴定和提升专家一事须正式着手:100—200人立即进行登记,填写卡片。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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