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4.给在伦敦的苏维埃贸易代表团的电报的草稿[515] (6月26日和7月2日之间)  

544.给在伦敦的苏维埃贸易代表团的电报的草稿[515] (6月26日和7月2日之间)  

  对你们6月20日的来函逐条说明如下:

  (1)同意把4个企业(克什特姆、埃基巴斯图兹、里杰尔、塔纳雷克)都租让出去。(2)专用铁路线可以租让;至于铁路干线,同意采取一定方式保证承租人的利益。(3)期限问题要讲讲价钱。(4)我方将支付一定数量的苏维埃币;要讲讲价钱。(5)提成额要讲讲价钱。不以石油为标准。[516](6)同意保证不受侵犯。

  如对方不同意把相当于他们为自己运来的粮食和装备50—100%的粮食和装备交给我们(我们保证付钱),我们就不予租让。

  载于1959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6卷

  【注释】

  [515]1921年6月中旬,对外贸易人民委员列·彼·克拉辛与英国工业家和金融家、前俄亚联合公司董事长和俄国一些大型矿山企业的业主莱·厄克特在伦敦开始谈判。这份发给在伦敦的苏维埃贸易代表团的电报草稿就是为此而写的。谈判内容是在一定条件下,把十月革命前厄克特在俄国拥有的企业租让给他。这份电报草稿经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作了若干补充后于1921年7月2日批准。

  1921年8—9月谈判在莫斯科举行。列宁拟订了租让的基本条件,密切注视着谈判的进展和负责调查拟租让的企业的特设委员会的活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1卷第251号文献;《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第188页;第23卷第63—69页;第35卷第219—223页)。

  谈判过程中拟出了租让合同草案。但厄克特于1921年10月中断了谈判,企图通过压力和讹诈迫使苏维埃政府作出重大让步。

  1922年,苏俄与厄克特的谈判恢复。有关此事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43卷第202、204、206—208、241—242、260—261页。——494。

  [516]列·波·克拉辛援引石油租让企业的提成额(29%),认为提成25%是可以接受的。——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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