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尼·彼·哥尔布诺夫
1921年11月10日
致尼·彼·哥尔布诺夫同志
布良斯克工厂的职工已制造出7部电犁。1922年1月1日以前将制造出20部。
制造电犁遇到的困难是极大的。
因此,必须给近70名职工以专门奖励。布良斯克工厂厂长热尔托夫同志力陈这样做的必要性。
请您同热尔托夫同志一起商量一下奖励办法(授予劳动红旗勋章;奖励现金和实物)[28],明天将此问题提交劳动国防委员会。
劳动国防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注释】
[28]1921年11月25日,劳动国防委员会研究了关于奖励制成电犁的布良斯克工厂工人的问题。劳动国防委员会决定把这个问题提交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由他们提出意见。由于布良斯克工厂在11月1日以前没有按计划造出20部电犁而只造了8部,五金工会中央委员会认为给予专门奖励是不合适的,并指出对成绩卓著的工人可以从制造电犁的拨款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奖励。1921年12月14日,劳动国防委员会同意了这一意见。——22。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4卷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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