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1869年11月1日

恩格斯,1869年11月1日

  亲爱的摩尔:
  关于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创造了真正的奇迹。自拉萨尔开始他的鼓动以来,它第一次迫使德国的那些家伙们思考问题,而在此以前这一直被认为是完全多余的。从邦霍尔斯特的信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我感到这封信还不坏,尽管它逢迎谄媚和知识浅薄,但是其中却有某种健康的民间幽默,而且在抵押借款问题上讲得正中要害。[169]不过,人们忘记了,除了大土地所有制这个主要问题外,还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农民:(1)佃农,对于他们来说,土地属于国家还是属于大地主都是一样的;(2)土地所有者:第一是大农,应当唤起短工和长工反对他们的反动本质,第二是中农,他们也会是反动的,他们的人数不很多。第三是负债的小农,他们由于抵押借款可能被吸引。此外,可以说,无产阶级在目前对于提出小土地所有制的问题不感兴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362页
  {注意对土地问题极为重要}
  {第199—200页:恩格斯论农民所有制。不同的农民:大部分同所有制无利害关系(佃农);反动的是大农(反对他们的是无产阶级,即雇农)。}
  {本笔记第68页[注:见本卷第470—471页。——编者注]。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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