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自决权》一文的提纲(1914年2—3月)

《论民族自决权》一文的提纲(1914年2—3月)

  附录

  《论民族自决权》一文的提纲

  (1914年2—3月)

  1

  在欧洲的其他纲领里没有。

  奥地利社会民主党人与波兰社会民主党、乌克兰社会民主党。

  没有一点“实际的东西”。

  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完成。

  奥地利的民族问题。(不坚决。瓦解?)

  1896年伦敦代表大会以及对它的决议的回避(“支吾搪塞”)。

  自决权与大俄罗斯“居民”。

  自决权与分离权(解释)。

  自决权与离婚。

  用反民族主义精神进行教育。

  立宪民主党人与自决权。

  一般的民族压迫与分离权……

  资产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三种方式(1.容克-农奴主的;——2.资产阶级自由派的;——3.民主派的)。

  

  空话(谁自决和怎样自决?立宪会议?诸如此类)。

  波兰社会民主党的功绩减去罗·卢森堡的错误。

  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和自决。

  1905年的挪威。罗·卢森堡与《前进报》。

  农民对于民族问题的态度(卡·考茨基与罗·卢森堡)。

  资产阶级(被压迫民族的)民族主义与黑帮民族主义。

  乌克兰运动和乌克兰问题。

  社会革命党人与他们的“无条件的”自决权。

  国家的分离与经济联系、文化联系以及阶级联系的加强。

  经济上相互接近和作为经济因素的语言。“民族国家”……

  罗·卢森堡和一伙机会主义者(李普曼+尤尔凯维奇+谢姆柯夫斯基)。

  空想家马克思和实际的罗·卢森堡。

  (爱尔兰。)马克思与洛帕廷。

  俄国和“邻居”:奥地利和亚洲各国(+巴尔干各国)。

  “可能,芬兰除外”(谢姆柯夫斯基)。

  空泛的形而上学的词句(罗·卢森堡)。

  人民——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中的概念(罗·卢森堡)。

  不是“毫无价值”,就是支持一切民族主义的要求(罗·卢森堡)。

  具体的、历史的问题提法(罗·卢森堡)。

  “大多数人民”?(罗·卢森堡)

  

  民族主义者-反动派

  民族主义者-自由派

  民族主义者-民主派(彼舍霍诺夫)。

  2

  1.空泛的形而上学的词句?

  2.“民族国家”。

  3.彻底的民主派(与取消派)。

  4.1896年伦敦代表大会。

  5.被压迫的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占统治地位的黑帮的民族主义。

  6.马克思论爱尔兰。

  7.挪威。

  8.罗·卢森堡一伙的机会主义!!

  9.1905年和1905年以后的俄国民族问题。

  10.奥地利,俄国,巴尔干各国,亚洲

  11.无赖和阴谋家:李普曼+尤尔凯维奇+谢姆柯夫斯基。

  12.未完成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三种方式(1.反动派的,2.自由派的,3.民主派的)。

  13.民族压迫与自决。立宪民主党人论自决。

  3

  Ⅰ.(A)概念

  法学术语的解释还是历史经济的解释?

  ……分离;民族国家……

  Ⅱ.(B)民族国家


  =典型,常态。


  (罗·卢森堡与强盗国家)。


  经济因素=语言。

  Ⅲ.(C)“与俄国合并”……


  与亚洲式的专制制度


  德国的状况。

  Ⅳ.(D)“形而上学的词句”


  人民=资产阶级思想体系中的概念(罗·卢森堡)。

  Ⅴ.(E)具体的和历史的问题提法(罗·卢森堡)。

  Ⅵ.(Z)俄国——资产阶级民主改革尚未完成(农民?)。


  (1905年和1905年以后的民族运动。)

  Ⅶ.(H)俄国与奥地利(乌克兰问题)


  (纲领中没有吗?)。

  Ⅷ.(θ)俄国与亚洲。

  Ⅸ.毫无价值或者支持一切民族主义的要求(罗·卢森堡)——“可能,芬兰除外”。

  X.没有“实际的东西”


  (卡·考茨基和罗·卢森堡)。


  ——在对异族人关系上用反民族主义的精神对大俄罗斯农民进行教育


  大俄罗斯居民


  民族主义者-反动派


  民族主义者-自由派


  民族主义者-民主派


  被压迫的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和压迫别人的黑帮的民族主义。

  Ⅺ.民族压迫和立宪民主党人对自决权问题的态度。

  Ⅻ.解决民族问题的三种方式


  

  ⅫⅠ.挪威


  (罗·卢森堡和弗腊克派。)波兰社会民主党的功绩——罗·卢森堡。

  ⅫⅡ.自决权与离婚。

  ⅫⅢ.1896年的伦敦决议


  (罗·卢森堡的诡辩)


  (社会革命党人及其“无条件的”自决权)。

  ⅫⅣ.1903年的纲领——波兰社会民主党的彻底失败。

  ⅫⅤ.机会主义分子的卑劣行径。罗莎·卢森堡与机会主义分子。

  ⅫⅥ.空想家马克思和“实际的”罗·卢森堡(爱尔兰)。

  ⅫⅦ.简短的归纳。


  (罗·卢森堡的机会主义。)

  4

  §Ⅰ.自决的概念和“民族国家”问题。

  (Ⅰ—Ⅱ)


  §Ⅱ.罗·卢森堡的论据及其问题提法。


  (Ⅲ—Ⅴ)

  §Ⅲ.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否已经完成?


  (Ⅳ—Ⅷ)俄国民族问题的具体特点。

  §Ⅳ.“无政府主义的空谈”。


  (Ⅸ—Ⅹ)“或者是一切,或者是毫无价值”以及民族问题上的“实际主义”。


  (离婚权(ⅪⅤ)。)

  §Ⅴ.立宪民主党人和罗·卢森堡对民族问题的态度


  

  §Ⅵ.挪威(罗·卢森堡与弗腊克派)。


  (ⅫⅠ)

  §Ⅶ.1896年的伦敦决议。


  (ⅩⅤ)(罗·卢森堡和社会革命党人。)

  §Ⅷ.1903年的纲领。


  

  §Ⅸ.空想家马克思和实际的罗·卢森堡。


  (ⅩⅧ)

  Ⅹ.结束语。


  (ⅪⅩ)

  5

  Ⅰ.什么是民族自决?

  Ⅱ.具体的和历史的问题提法。

  Ⅲ.俄国资产阶级民主改革和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

  Ⅳ.民族问题上的“实际主义”。

  Ⅴ.自由派资产阶级和社会民主党机会主义对民族问题的态度。

  Ⅵ.挪威的例子

  Ⅶ.1896年伦敦代表大会的决议。

  Ⅷ.1903年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纲领。

  Ⅸ.空想家卡·马克思和实际的罗莎·卢森堡。

  Ⅹ.结束语。


  (简短的归纳。)

  载于1937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3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25卷第435—4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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