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选好配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事关农村今后的稳定和发展。为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理清今后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笔者结合以往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实际经验,对新一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可能遇到得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1981年,中共中央转发《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纪要》,首次正式提出在农村要有计划地建立村民委员会的试点工作,发动群众制定乡规民约。1982年12月,第四部《宪法》的第111条规定: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定下了名称。198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下简称《村组织法》)的颁布,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经过十年试行和 1998年 11月的正式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自己管理自己重大事务的权利,基层群众自治的理念得到弘扬,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内容更加丰富,这标志着我国在农村全面实行了村级组织由民选直接产生的制度,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农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大创新。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以落实村民自治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民主选举制度得到落实,建立了村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群众监督的农村“四权”管理机制,健全了以农村“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和以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同步发展,有效地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农村基层干部和村民群众主动参与村务活动,关心农村发展,监督干部行为;农村民主选举逐步规范化,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能人被选进村“两委”班子;农村干部的思想作风明显转变,把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服务农民、建设新农村上来;各地通过全面推行村干部任期目标管理,构建科学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使村干部的管理越来越规范,村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业绩能够更加清晰地展示给村民群众。
经过十几年的实践与发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实施已在广大农村初见成效,使村民自治工作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村级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村级换届选举总体上是积极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
其一是合适人选难确定。一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在村人员青壮年少。二是农村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知识结构与社会发展的需求出现脱节现象。而受过较高水平教育的党员进入基层组织的较少。三是后备干部缺乏,年轻干部锻炼较少。农村基层基本上后备干部缺乏,而年轻干部往往缺乏经验,得到的锻炼机会较少,造成年轻干部成长缓慢,接手较慢。四是原任干部工作欠细致,难获群众信任无法连任。
其二是遗留问题难解决,宗族影响难消除。财务、农村土地纠纷、旧村改造、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矛盾和问题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解决和处理而不断积累。另外农村长期存在的宗族矛盾,也给农村的稳定带来恶劣的影响。在选举中往往表现出不同家族、宗派之间不是推选真正服务基层的优秀干部,而是推选出各方利益的代言人,严重影响换届选举的依法顺利进行。
其三是“两委”工作难协调与贿选行为难杜绝。个别农村换届选举受阻,其中原因不能忽视村“两委”的不协调。有些村“两委”矛盾突出,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造成工作难以开展、“党政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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