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园:农村养老问题很严峻(2)

赵园:农村养老问题很严峻(2)

我曾于1970年代初在农村插队,对农村的伦理状况有过切近的观察。近年来,更关注有关的考察材料,包括社会学界专家学者的调研成果。农村老龄人口的生活状况,早已非常严峻。有一家民办刊物《老人院》,值得一读。这家刊物讨论的重心尽管在城市,也收有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深度调研材料。农村养老状况的严峻,远远超过城市;这一方面的城乡差别,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扩大的趋势。城市的公共服务发展较快,农村却一直没有得到相应的关注。城乡二元体制在养老这一方面,表现得特别刺目。

当然,农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和较为落后的地区,差别也相当大。贫困地区的农村老人,即使终于得到了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面对粮食价格上涨的事实,绝不可能以此维持温饱的生活。

媒体对于农村,报道较多的,是“留守儿童”,而不是与“留守儿童”相依为命的老人,以及“空巢老人”,被弃养的老人。农村老人通常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是最沉默的一群。他们不能发声,就需要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他们发声。这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社会责任。我们的社会已经越来越功利。但在公共财政的投入方面,决不能一味考虑“投入——回报”,只向有可能创造价值、回报社会的群体倾斜,而将曾经对中国革命、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的“改革开放”作出过重大贡献与牺牲的老人视为包袱。

要因地制宜创造多种多样的养老模式

记 者:您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呼吁要加强农村养老机构的建设,那么您认为符合农村养老需求的专业养老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赵 园:据我所知,农村的养老设施普遍落后于城市。许多地方仅有的养老院,也设施陈旧,服务缺失。至少,现有的这些养老院不应当是收容所,不应当是老人孤苦无依、迫不得已时的归宿,而应当使入住的老人活得有尊严。随着人口的进一步老龄化,满足特定人群需要的更具专业性的养老机构,城乡都有必要建设。但这种养老机构对于农村老人,还遥不可及。

除了少数经济社会较为发达的、“示范性”的农村,其他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西部的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几乎要从零建起。原有的乡镇一级的养老院,据调查材料显示,既缺乏政府投资,又缺少运营人才,往往被乡镇政府交给个人承包,处在一种勉强维持、半废弃的状态。我看到一个材料,有一处养老院,里面住了几个老人,靠捡破烂维持自己的生活。那种养老院对其中的老人,不过是个遮蔽风雨的屋顶。向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绝不是施舍,而是补偿,是偿还欠债。以施舍的态度办养老事业,是要不得的。

有些地方的农村已采取了一些可行的养老措施。比如将高龄、失能失智的老人集中供养,由乡镇及村级财政进行补贴。老人在本村集中供养,可以鼓励他们彼此互助、相互照应,较之养老院,成本较低。倘若能给予适量的土地,种一点蔬菜,喂养一些家畜家禽,用于改善老人的生活,不失为好的办法。倘若过于依赖乡镇政府建养老院,而没有持续的财政投入,养老院中的老人,其生存状况依然堪忧。

但是集中供养对条件的要求是苛刻的。比如要有有威望、有组织能力的老人。不是每个地方的农村都有集中供养的条件。我以为有必要鼓励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条件的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办法,尝试创造多种多样的养老模式,并由民政部门及时予以推广。无论是何种方法,都应当“可持续”,使老人真正衣食无虞,享有必要的服务。要求农村普遍建设专业的养老机构,至少在今天是不现实的。

推进养老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社会服务

记 者:您认为政府和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农村养老设施建设?

赵 园:我曾经随政协的考察团到陕西,记得一位当地领导干部的一番话,说得很动情。他说自己曾在一个将要下雨的日子到乡下,看到在田间牵牲口、扶犁抢种的,都是老人、妇女,看得他心酸。他提到农村的“703861部队”,“70”指老人,“38”是妇女,“61”是儿童。妇女和儿童已经引起了社会的较多关注,老人却常常被忽视。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