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诉讼也是政治的继续。《可承受医疗法》之争,实际也是民主党与共和党两党之间的政治斗争
2012年奥巴马竞选总统连任,自我标榜的政绩之一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业在美国是个大行业,占到国民经济总值的六分之一。奥巴马把医疗保险改革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力促国会通过了《可承受医疗法》。
没有医疗保险的美国人约为3200万,占到人口的八分之一。《可承受医疗法》的关键内容是:所有美国人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以增加医疗保健的资金来源。不购买医疗保险,就必须交纳罚款。在强制购买这一条上,美国的保守派就抓住把柄大做文章。保守派一口咬定,强迫购买就是侵犯公民的个人权利。按照美国宪法,政府可以限制个人的自由权利,但必须有重大理由,而强制购买没有重大理由。
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诉讼也是政治的继续。《可承受医疗法》之争,实际也是民主党与共和党两党之间的政治斗争。保守派先以几个诉讼进行火力侦察,而后纠集了26个州,联名起诉,要求推翻该法。26个州中的许多州由共和党人担任州长。共和党人大多是保守派,而民主党人大多是自由派。
重大问题上,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经常以派别划线:四位自由派大法官,四位保守派大法官,还有一位中间偏保守的大法官。美国的保守派提出,埃琳娜·卡根大法官应当回避,因为她担任过奥巴马的司法部副部长,为《可承受医疗法》的出台卖过力,所以在相关诉讼中有重大利害冲突。但卡根大法官是不会回避的。《可承受医疗法》案中两派势均力敌,即便肯尼迪大法官倒向自由派,自由派也只能以5比4的微弱多数获胜。
美国最高法院重大问题上很讲政治,但这并没有什么不好。两派势力相持不下时,将问题交由法官解决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避免了军人问政的可能。法官讲政治不可避免,关键是要法官个人独立做出决定,而不是听命于势力集团。奥巴马和保守派都希望美国最高法院出面审理此案,一锤定音,迅速解决这一问题。这正好也证明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独立的。
《可承受医疗法》事关重大,双方都派出自己最好的律师。民主党这边出马的是司法部副部长唐纳的·维里尔。加入奥巴马行政当局之前,维里尔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专门负责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诉讼。维里尔曾经代表奥巴马行政当局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16次。司法部副部长的工作就是负责政府在联邦法院的诉讼,副部长本人经常代表联邦政府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司法部副部长大多是业内高手,很多人后来还做到了大法官。斯卡利亚大法官和卡根大法官都做过司法部副部长。
保罗·克莱门特是26个州的律师代理。克莱门特也当过司法部副部长,2005年至2008年期间为布什总统效劳。他曾经在55个诉讼中作为律师在美国最高法院出庭。
大法官并不愿意审理此案,而且还以最高法院的名义请了一位律师,探讨不受理此案的可能性。所以庭审从2012年3月26日开始,连续进行了3天。这在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大法官中以肯尼迪大法官最为难,不知道到底站哪边是好。一方面,肯尼迪大法官认为,强迫公民购买医疗保险,就改变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但另一方面,美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远低于其他工业化国家,肯尼迪大法官对此深表忧虑。美国最高法院的两派势不两立,相持不下,左右摇摆不定的肯尼迪大法官就成了双方争取的对象,尤其是成为自由派争取的对象,肯尼迪大法官已经表现出对《可承受医疗法》的深度忧虑。
维里尔在庭上还是不断做肯尼迪大法官的思想工作。肯尼迪大法官这个人崇尚个人自由,为了个人自由,不惜维护个人焚烧国旗的权利。共和党坚持认为,强迫购买医疗保险侵犯了公民的个人自由。同样一个事实,可以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维里尔在庭上提出:“成千上万的人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有了医疗保险之后,他们就可以摆脱疾病的枷锁,他们就有享受自由祝福的机会。”对方的律师保罗克莱门特立即反唇相讥:“强迫人们购买保险,这样的自由真是咄咄怪事。”
大法官们还关心一个问题,如果推翻强制医疗保险的部分,《可承受医疗法》的其他部分是否仍然可以行之有效。斯卡利亚大法官觉得不可行,庭审时他就表示,强制购买医疗保险是核心,如果这一部分被否定,整个医疗改革法就名存实亡了。美国最高法院6月份将作出判决。多数人认为,如果判决不利于政府,那就意味着奥巴马的医疗改革努力前功尽弃。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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