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一定要辟税源促创业惠民生

税改一定要辟税源促创业惠民生

从9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此项税改可谓顺天应人、利国惠民、一举两得。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8%以下,从而使个税纳税人数由现在的约8400万锐减至约2400万。从表面上看国家由此每年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1600亿元人民币。实际上,减少6000万人报税征税的工作量有利于税务机关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辟新税源。此项税政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改善民生,必将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是,在年终奖计税方式和涉及职工福利的月饼税问题上,依然可以看到税务机关与普通纳税人个人收益斤斤计较的见小之心。依我之见,遵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税务机关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利上多做出一些税务让步又有何妨?

降低工薪阶层的所得税、奖金税和福利税并不影响国家个税的总体收入增长。而从最新数据看,目前个税收入仍在大幅度增长。由于中国现行个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包括11个项目),工资薪金仅为其中一项,政府在降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负担的同时,通过加强对其他项目的征管,弥补了此次减税改革对政府收入的影响。今年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通知,要求以非劳动所得为重点,不断完善高收入者主要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征管。我国的暴富人群正在迅速增加,如何搞好这部分人的个税征收将成为未来税收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能创收致富的人群往往是最有经济头脑的人群,向富人征税是对国家税务机关税收财智的一个重大考验。只有组织更多经济学家开展高消费税、大遗产税、垄断经营税、资源税等富人税和特权税的深入研究,我国的税收工作才能变得更有创新智慧而财源广进。

国家税收还应当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扶持新生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了改善民生,首先就要让更多的人通过创业和就业增加收入。没有充分的就业保障和足够的就业收入,幸福生活就会变成一句空话。而未来社会的市民就业很大程度就是要靠更多的生意人创业。且不说国家应当建立企业孵化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税务机关如何减免创业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也是体现我国经济机制转型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实情况是税务机关对于草根创业缺乏服务意识和关爱意识。注册资金几万元的超微企业还没开张就要花几千元买一个发票税控机,这无形中就增加了企业的创业成本和额外负担。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如何有利于创业也是一项重要的税改课题。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