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企业”要从扩内需上做文章

扶持“小微企业”要从扩内需上做文章

继去年10月12日国务院明确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在内的一揽子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之后,国务院于近日再次召开会议对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作出研究部署。近期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意味着国家已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置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政策中的重要位置。财税专家日前向记者表示,扶持“小微企业”仍需从扩大内需上做文章。

家指出,通过国务院近期陆续明确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可以看出,国家当前正在采取包括财政、税收等多种政策手段全方位、多层面地为“小微企业”铺平发展之路,而扶持“小微企业”已确立为政府的长期政策基调。

在财政支出政策方面,国务院确定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据了解,自2004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来,专项资金规模逐年扩大,支持的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据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28.7亿元,比上年增长8.6%.

在税收扶持政策方面,国务院提出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同时,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国务院决定从今年起至2014年底,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除上述政策之外,国务院还通过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手段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

在谈到近期国家密集出台扶持“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背景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指出,“小微企业”对于当前发展阶段的中国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就业。“小微企业”是吸纳社会就业能力最强的“蓄水池”,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政府解决民生问题。二是促进竞争。一个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必须保持充分的市场竞争,这就需要政府出台措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竞争,这种效果是无法通过扶持大企业获得的。

“目前,国际经济总体环境仍然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很多,这对我国的"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但白景明同时认为,构成我国“小微企业”的主体是大量个体工商户,这些企业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制约较小,其发展主要受内需的影响。因此,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必须要从扩大内需上想办法、动脑筋、做文章。“我国存在大量诸如小餐馆、小超市这样服务于生产生活中最细微领域的"小微企业",由于其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十分有限,这些企业的"生命力"相对脆弱,国家必须要从政府采购、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多个角度给予这些企业政策扶持。”白景明说。

对于国家已经实施和即将实施的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白景明表示,除了已经出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如果在全国推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将对“小微企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比如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企业。二是实施这项税制改革,将有利于拉长产业链条,进一步细化分工,促进服务外包,这都会给"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与良好的机遇。”他说。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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