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中央各部委,中央人民政府各党组,并团中央:

中央批准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 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关于全国中学教育会议的报告》和《关于改进与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并批准中央宣传部《关于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生产劳动的宣传提纲》。除后两个文件将由政务院和中央宣传部分别公布外,现将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解决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生 产劳动问题的请示报告》[1]发给你们,望即结合中央宣传部《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生产劳动的宣传提纲》一并研究执行。

中央认为小学教育 应该是国民义务教育性质。随着国家生产的逐步发展,这种初等义务教育将逐步加以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也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延长。所有工人、农民 及其他人民群众,在受完了义务教育之后,除其中一小部分优秀毕业生经过考试及格升学深造者外,绝大多数都应该从事工、农业及其他生产劳动,这是一种正常现 象。那种认为现在一切中、小学毕业生都应当升学的看法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

目前中、小学毕业生之所以普遍发生紧张的升学问题,主要由于过 去几年中央教育部对中、小学教育的指导思想上有忽视劳动教育的偏向,在教学改革中,在教师思想改造中,都没有着重批判鄙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剥削阶级 的教育思想,也没有向广大群众和学生明确地阐明中、小学教育的性质与任务,使旧中国遗留下来的鄙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错误的教育思想,继续支配着广大 教师和学生,这是中、小学教育方针上一个带原则性的错误,中央教育部应在这方面进行公开的自我批评。对于许多学校教师和青年学生存在着的鄙视体力劳动和体 力劳动者的错误观点,则应进行耐心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觉悟水平。

今后在中、小学教育中,必须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青年一代,培养他们成为社会 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各地党委必须加强对中、小学和师范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有计划地继续进行教师的思想改造,除应彻底肃清封建、买办、法西斯 思想残余之外,应彻底批判教职员中的资产阶级教育思想,应对全体师生透彻说明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关系,指明体力劳动是一切劳动的基础。中央教育部应即根 据上述精神检查和改编现有的中、小学教材,必须肃清教材中的错误观点。同时,为了保证党的教育思想能在中、小学中贯彻,应在中、小学教员中注意发展党员。

高小和初中毕业生逐年增加是标志着人民文化水平的日益增长,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不应把高小和初中毕业生 不能全部升学误认为是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太多了,而把他们看作是我们工作上的包袱。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 改造,工人、农民均应逐步提高其文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今后工厂招收工人和学徒,必须尽可能先招收初中毕业生和年龄较大的高小毕业 生;在农业生产上,也必须多吸收中、小学毕业生。工厂和农村的党、政组织,必须认识吸收这些具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的青年从事生产建设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 一个积极因素,对他们参加生产劳动必须热烈欢迎,井在生产中对他们加强教育,继续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把他们逐步培养成为生产战线上 的能手。

现在距离暑假已很迫近,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必须从速动手部署,以教育行政机关为主,并责成人事、劳动部门和有关企业部门,以及青年团、群众团体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抓紧时间,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运用报纸、刊物、广播等各种宣传工具,向群众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教育,务使教师、学生、家长对于上述问题,获得正确的认识。应向一九五四年应届 毕业的初中、高小学生普遍进行教育。向他们说明:能升学固然是正当的,光荣的;如不能升学,而从事劳动生产也是正当的、光荣的;如一时还不能从事工、农业 生产,就应在家一方面帮助家庭劳动,一方面自修,准备在条件许可时从事生产劳动或继续升学。进行这种教育。应用正面说理的方法,不能用突击搞运动的方法, 更不能用其他简单生硬粗暴的方法。对于不能升学的学生,无论家长或教师均不应责骂或耻笑他们,而应鼓励和指导他们从事生产劳动或自修。在向人民群众进行宣 传当中,除说明中、小学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外,还必须着重说明全国胜利,以来,全国和本区各级学校和学生的增长情形,使他们了解党和人民政府对于教育事业的 发展确实很关心并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即使要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现在一下子也还办不到,至于普及中等义务教育, 更须经过较长时期才有可能。

(二)各级党委必须领导青年团做好对未能升学的团员和队员的工作,并经过他们劝导其他未能升学的学生,安心劳动, 安心自修。同时,有计划地、尽可能地组织各种夜校和补习班、读书会等帮助他们进行自修,并组织他们适当地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娱体育活动。这是今后青年团 的一件重要工作。

(三)各级党委必须统一安排和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毕业生的工作。对不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和年龄较大能够从事生产的高小毕业生,要通盘筹划,采取积极的具体措施,组织他们从事工、农业生产或其他工作。

各地执行上述指示的各项经验应随时上报,并请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于暑假后两个月内将解决高小、初中毕业生学习与从事劳动生产问题的工作作出总 结,报告中央。关于今后在发展中学教育中师资和校舍不足等问题,请各地党委参照中央教育部党组报告中所提意见,负责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加以解 决。

本件及附件可登党刊。

中共中央

一九五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根据中央档案馆提供的原件刊印

注释

[1] 此件本书从略。

责任编辑:焦杨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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