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重在建立社会普遍服务体系

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重在建立社会普遍服务体系

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社会消费需求不振的背景下,政府致力于构建面向社会的普遍服务体系有利于稳定中低收入群体消费倾向,建构刺激居民消费提升的基础。

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要义是指市场主体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公共服务的社会公正性以及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性。首先,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提供了均等化的社会权利,即人们获得平等获取公共服务的权利。此外,纵观新兴国家崛起的战略历程,在国家脱离“贫困陷阱”后,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附近时,新兴市场国家快速发展中积聚的经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陷入“中等收入陷阱”阶段。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国虽然在20世纪70年代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现在,还处于徘徊、停滞不前阶段,没能跳出“中等收入陷阱”。对大国兴衰史进行国际比对不难看出,一些国家之所以难以跳跃“中等收入陷阱”,关键原因在于缺乏支撑经济社会多元复合转型需要的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达到3600美元,构筑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克服“中等收入陷阱”势在必行。

构筑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扩大内需实现经济战略转型的基础平台。放眼世界,无论是17世纪的荷兰、18世纪的英国,还是19世纪的德国、法国以及当今的美国,都相继在世界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了主导或核心地位,引领和推动世界的进步。透视大国雄起史,其间蕴含着经济跃升、社会进步之规律,即构筑社会普遍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国家都凭借社会制度的改进促进其从二流国家跃升为一流国家。德国创立了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下,社会保障制度在保证市场自由竞争的同时,又采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校正由于市场自由竞争导致的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使竞争和经济增长的好处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覆盖全体公民,使所有最低收入和无收入的人,都可以从国家那里得到住房和货币收入,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德国迅速崛起的社会基础。另外,英国推行民事制度、法国扩大公民参与权等使其成为一流国家。中国的和平崛起也需要跃升的社会制度平台,构筑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必然的选择。

立足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保障民生平等。人文普遍服务是社会普遍服务体系的子系统。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体系主要解决民生的问题。保障社会发展的公平、公正与均衡稳定,防止陷人拉美陷阱。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人均GDP处于3000美元的振荡区,经济社会处在快速分化期。开始出现相对集中的弱势群体,主要包括失地农民、进城农民工、城市失业者。社会学理论研究表明,群体成员越多,其相应的社会活动能量也越大。当他们处于社会结构的中心时,社会结构才能稳定平衡;如果他们处于社会结构的边缘并具有高能量时,就会出现所谓结构失衡。社会解体的风险也就越大。建立社会普遍服务机制,把起点相同,机会均等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使他们可以通过努力改变处境,改善生存状态,保障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构建产业社会普遍服务体系,解决富而不强的问题。产业社会普遍服务体系主要解决产业文明共享、创业生态培育、产业创新和企业价值导向的问题。解决我国富裕后如何强大,防范出现西班牙幻影,造成国家富而不强。所谓“西班牙幻影”是固有权力保障下的财富积累,既定技术文化条件下的商业模式的简单复制,原有社会结构和文化保持不变,缺乏技术创新动力和社会动态化发展能力。历史上有一个时期,全球黄金产量大约二百吨左右,西班牙一国就拥有超过百吨。大量的财富积累并没有催生新型商业模式———工业化,结果让英国一战击溃。“西班牙幻影”说明,只积累财富而没有进行相应的产业升级、政府创新、文化精进、社会进化,任何财富的拥有者都是昙花一现。

构建信息知识社会普遍服务体系,保障社会低成本运行,培育社会资本积累机制。信息知识社会普遍服务体系主要解决知识和信息的集成、交易、扩散及国民普遍化享用问题。保障社会发展所需信息和知识的不断积累。信息知识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包括信息的社会普遍服务和知识的社会普遍服务和知情权的保障体系。信息的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社会低成本运行的耦合器。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是公共物品,相关行为主体有权获取应该得到相关的公开信息。科技的发展有助于扩大传播信息的网络覆盖面,使之得以迅速扩散,实现其价值。知识的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形成社会资本积累的基石。知识是一种隐性的信息,知识本质上也具有公共物品的特征,但因为存在着产权问题,在传播与扩散中会存在一定的阻碍。知识的社会普遍服务是指知识的扩散,知识虽然拥有产权,但是不能垄断,应该采取一定的补贴措施,扩散为社会所有。这种知识的普遍服务可以减少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形成良好的社会资本积累机制,营造人们共享知识和财富的氛围。知情权保障体系是公民寻求、接近、获取、传递和使用公共信息的制度保障机制。知情权的权利主体十分广泛,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经有关部门的同意也可以成为知情权的主体。知情权是一项集合性的权利,内容非常丰富,包括权利主体对信息的获得、复制、传播、处理加工及司法请求等过程,涉及民事活动、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等各个方面。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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