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应坚持限制发行市盈率思路

监管层应坚持限制发行市盈率思路

2012年04月20日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在4月19日举办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论坛上指出,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征求意见稿,更多的是技术性的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制止三高发行,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其中,他强调,限制发行市盈率并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倒退,而是监管层应该坚持的思路。

曹凤岐指出,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总体来说是应该肯定的。

此次改革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制止三高发行,即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

“从制止首日暴涨的目的来看,这个指导意见有两个亮点。第一个亮点就是非常强调信息披露,而且加大了关于信息披露问题的一些惩罚力度,不仅包括上市公司,也包括证券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这对于新股发行公开、透明应该是有非常大的作用,所以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第二个值得肯定的就是,对询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询价机制完善主要在于扩大了询价的范围,包括了吸收有经验的个人投资者,不管它的结构怎么样,也不管结果怎么样,肯定比原来要进步得多。个人投资者有了一定的话语权,会使得投资者结构得到平衡,这一点也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他指出。

而针对市场上很多人提出的“限制发行市盈率是一种倒退”的观点,曹凤岐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限制发行市盈率正是监管层应该坚持的思路。

他认为,首先,和过去限制市盈率不同的是,我们现在要提供的是指导性、参考性的意见。其次,以前我们限制市盈率的时候还没有出现三高的现象。在所有的发行环节都没有放开情况下只放开发行量,只要上市就能得到一大块资源,所以上市公司肯定会推高发行价,中介机构肯定也会将发行价推高,以便得到高费用。因此,必须考虑市盈率问题。在现阶段的情况下,由于不是完全市场化,限制一定的市盈率也不是一个非常成熟的措施,但是确实会对限制三高起到一定的作用。

曹凤岐强调:“总体来说,限制发行市盈率不是倒退而是实事求是的表现,尽管很多人反对,但是希望证监会还要坚持这一点,如果不限制还会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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