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乡镇党委书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根据县委安排,下面我就当前几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面临的难得的机遇。县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上周领导小组又召开专题办公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把握政策,明确要求,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

第一,把握原则,科学规划。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综合利用"的要求来规划,突出把握"三条原则":一是在建设布局上,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二是在建设功能上,与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相适应;三是在建设标准上,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新建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一般在120-200平方米。房屋设计上要体现土家民族特色;配套办公设备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配置。建设过程中,做到"四个统一":统一编制项目、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计图纸、统一配置设备。

根据我县实际,建设过程中,要区分主要公路沿线、主要景区周围、集镇所在地和中心村、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等四类村,进行分类规划,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第二,明确任务,掌握标准。根据省委安排,全省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分两年建设,20*年要完成70%的新建任务,20*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我县的建设任务是:新建47个、改扩建16个,中央、省一级补助资金141万元。为了进一步推进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进度,县委、县政府决定,从财政中列支配套120万元,总体上按照新建一个5万元、改扩建一个2万元的标准补贴到村。县委要求,今年要完成80%的建设任务,其中东部条件较好的乡镇要力争100%完成,西部乡镇完成比例不低于50%。特别是渔洋关镇,要按照邹书记的意见,在全县带好头,完成比例要达到100%。

从目前工作进度看,时间紧任务重。此次会议后,各乡镇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里审批的程序做好本地的启动工作。原则上,县里不审批的,项目不能启动。审批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做好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建筑设计等环节的审查把关,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开展。

第三,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一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级投入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建设资金,财政要统一纳入专户,保证专款专用。县里补贴的资金采用"分期拨付"的办法兑现到村,工程启动时,拨付一部分启动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地筹集建设资金,不得增加乡镇负担和村级债务,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平调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冲抵本级配套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挤占、侵占和贪污项目资金,对违反政策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追回有关资金;是领导干部的,一律撤销领导职务。三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树立"质量、安全第一"的思想,乡镇是组织建设的主体,乡镇党委"一把手"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选择有一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保证建设质量;城建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在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方面把好关。

第四,建用并重,增强功能。建设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关键是要发挥好作用。要抓住这次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强制度建设,捆绑农资超市、村级卫生室、文化体育室等项目建设,发挥活动场所"一室多用"的作用,提高综合利用率,真正把办公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学习活动的基本阵地、村民议事办事的重要场所、先进文化的传播中心、文化娱乐的重要平台。同时,要注意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整顿后进村党组织、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结合起来,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纳入"三级联创"活动内容,并作为巩固和扩大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全县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赵吉雄同志任组长的"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迅速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拿在手上亲自抓,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经费投入,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县、乡两级党政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自己联系点上的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好,建成示范点。

第二,加大帮扶力度,形成建设合力。所有县直部门都要在资金和物资上对联系村给予全力支持,确保新建和改扩建的活动场所达到一定的标准和水平。县委明确要求,国土、城建、规划和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审批手续依法从简从快,做到"零收费"。同时要求,对乡镇已撤销的办事处、已撤并的农村中小学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长期闲置在农村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可用作村级办公活动场所的,相关部门暂搁置产权,交由村级长期使用。总之,就是能省则省、能变通则变通、能利用则利用,要探索诸如集中碎砂、集体采购材料、招标等有效方式,尽量降低成本。各村级组织也要积极发动党员、团员、群众,义务投工投劳、捐资捐物,挖掘潜力,形成合力。

第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这次会议后,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做好工作安排,6月底以前完成项目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年度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工作。建立"月报"制度,各乡镇每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每月向县领导小组上报一次资金争取情况。各级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每月至少要到联系村1-2次,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乡两级党委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落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查,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二、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6月4日,市委召开全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佑才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委改革办已经下发*号文件,决定今年七月上旬对各地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这两份重要文件我们已经复印下发乡镇和各有关单位,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对照检查,积极整改,保证圆满完成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任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全面把握全市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

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积极探索新机制,强化农村公益性服务的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市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二是要探索和完善“以钱养事”的新机制、新模式,强化政府服务“三农”的职能。要建立和完善四项机制,即建立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公益性服务财政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公益性事业服务合同管理机制。

三是要实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一人一编一卡,人员不能混岗,编制不能混用。

四是要探索和完善乡镇执法体制。加强县级执法队伍建设,转变执法队伍作风,切实解决执法队伍不作为的问题;探索乡镇综合执法的新路子、新办法。

2、求真务实,妥善解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的遗留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相关改革政策。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政策,确保中央编办提出的“乡镇人员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的底线。

二是要深化转制单位改革,鼓励买断置换身份,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在不提高省委统一制定的买断补偿标准的前提下,鼓励转制单位人员买断身份。但工作要细致,不能强行买断。

三是要妥善处理改革中的遗留及个性问题。积极化解撤销和转制站所的债权债务,鼓励和引导分流人员再就业。

(二)冷静分析,深刻认识我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省委省政府验收时定为优秀等次。虽然我县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上级的要求和改革产生的效果来看,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钱养事”的新机制尚未形成。从落实改革政策的层面上看,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了整体转制,人员退出了编制序列和财政供养序列,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但是从建立新机制这个层面上看到,我们的改革还刚刚起步,甚至可以说,“以钱养事”的新机制尚未形成。就县级而言,我们尚未真下建立起“以钱养事”的财政拨付机制;从乡镇来说,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我们还没有改变我们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建立起新的管理运行机制,特别是在考核中还没有真正落实“群众认可”的要求。从转制单位内部来说,还没有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改革后还是老样子,没有紧迫感,缺乏竞争意识,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还是老办法,没有建立起新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而且,改革之后,由于我们个别乡镇的疏于管理和放任自流,我们有些乡镇的个别转制单位,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服务不仅没有得到加强,就连内部的运转也成了问题,没人管,一片混乱。乡镇放任自流,转制单位我行我素,这些问题的暴露和产生都是改革不彻底的问题。新的机制不建成,我们前面的改革成果就会付之东流,这就是省委加强检查验收、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深入发展的真正原因。

二是养老保险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目前,有很多单位还是口头承诺,有的资金也没有落实,甚至有极个别的单位至今还没有启动。有些单位的领导对改革的政策还存在着愚昧的抵触情绪。要解开他们思想上的疙瘩,我们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养老保险费的征缴、保险手续的办理、保险证的发放都还要加快进度,做大量细致的工作。省里文件规定,个人自愿申请,可以不参加养老保险。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大而化之,简单了事,更不能敷衍塞责。我们必须站在对人民对群众负责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必须从维护稳定、不改革留后遗证从而保证社会长治久安这个角度来解决好这个问题。因此,我希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快养老保险工作的步伐。乡镇党委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配合,大力协调,确保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 0 0%。

三是改革中还有不少的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我们改革工作中还有很多遗留,转制单位的债务还很重;有的乡镇机关转换身份人员特别是乡镇机关特殊工勤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还没有正式签定;个别乡镇的临时工还没有彻底解决;环卫、城建转制后还没有建立正常有效的工作机制;乡镇、县直单位还有很多手续没有办结。这些问题,有的是需要长时间才能解决的,有的短期突击就可以解决。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短期可以解决的,我们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

(三)加强领导,不断推进我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发展

1、加强领导,深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继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改革工作决不能松懈,更不能掉以轻心,要把改革拿在手上,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人的责任,要统筹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及时督促解决好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要组织力量对照省乡改办[20*] 2号文件,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一项一项加以解决。

2、明确责任,妥善解决改革中的遗留问题。一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要牵头组成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宣传,确保乡镇转制单位和财政所的人员全部参加养老保险。二是由县财政局负责,积极向省里争取财政“两奖两补”经费,弥补资金缺口。

3、强化措施,完善“以钱养事”的新机制。改革办、财政局要迅速研究,积极借鉴外地经验,建立起“以钱养事”的财政拨付机制。各乡镇党委、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转制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打破“大锅饭”,建立新的分配制度和工作考核制度,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考核工作中“群众签字认可”的要求,真正建立起“以钱养事"的新机制。

三、关于乡镇换届考察工作

㈠提高认识,明确干部考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干部考察工作的指导思想。这次领导班子考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全面考察了解现任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每个班子成员的现实状况,发现和掌握一批优秀干部,为乡镇换届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使用提供准确依据,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施绿色五峰战略和实现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干部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考察现任乡镇领导班子集体;二是全面考察现任乡镇所有班子成员;三是通过民主推荐发现并考察一批优秀干部。

㈡积极筹备,认真做好考察前的相关工作

1、撰写班子集体和个人书面述职报告。各乡镇领导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各级党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要求及所担负的职责,认真总结本届任期或任职以来的政治表现、理论水平、领导能力、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详实的书面述职材料。

2、班子成员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基本情况表》和《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表》。主要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儿、侄女、姑舅姨老表及近姻亲关系等。

3、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音像资料及2寸彩色登记照电子文档。现任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测评大会上就任期以来的工作情况做5分钟以内的个人述职述廉,各乡镇要将班子成员述职的实况记录及所有科级干部2寸彩色登记照电子文档,提供给干部考察组。

4、印制相关表格。干部考察工作中将进行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全额民主推荐、优秀干部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等工作,相关表格的印制和要求县委组织部将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党委。

㈢有关要求

1、班子集体述职报告和每个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报告要求在7月5日前完成,打印并存入软盘,届时各一式一份提交考察组。

2、各乡镇党委和每一个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本次考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主动配合考察组开展工作。在一个乡镇的考察时间内,除上级机关通知必须参加的会议外,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外出。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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