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为“大珠三角”改革试水: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

南沙为“大珠三角”改革试水:体制机制改革是关键

定位于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广州南沙新区未来发展图景日渐清晰。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正式挂出了早前获批的《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全文,最终明确南沙新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等五大功能定位。

依托港澳平台,通过三地联动,现在珠三角地区的地理几何中心南沙,未来将有望成为珠三角地区真正的“经济中心”。然而,能否最终实现这一目标,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的有关人士认为,体制机制能否改革创新将成关键。

拥有“自贸区”功能

成为引领大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对于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几乎还是一片空白的南沙新区而言,未来如何依托港澳平台,打造自己的产业体系一直备受关注。这次公布的《规划》明确披露,南沙将推进粤港澳产业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积极承接港澳产业转移,拓展港澳产业发展空间,促进港澳企业转型升级,形成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成为引领大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高地。

具体而言,未来南沙新区将大力推动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并在金融保险、文化创意、研发设计、航运物流、休闲旅游等领域加强与港澳方面的合作,提高区域产业核心的竞争力,与此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临港区位优势,引导产业向高端发展,加速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重大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为了加快南沙新区与港澳产业融合,最大限度打破与港澳合作交流的壁垒,《规划》明确了一系列加强粤港澳人、财、物更加自由流动的政策。

其中,在对外开放政策中,《规划》提到,南沙将“建设粤港澳口岸通关合作示范区”,“条件成熟时,南沙新区部分区域可探索实行分线管理政策”;在通关便利方面,包括“研究推进往来港澳通行一年多次”等。

这一系列的政策“红包”,让不少学者认为未来南沙新区相当于拥有“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规划》提出加强与港澳更紧密联系的政策,使得粤港澳之间的人、财、物的流通更为便利,既有助于港澳的商贸和专业人才安居南沙,也可以促进资本、货物的流转,类似于‘自由贸易区’或‘自由港’。”暨南大学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恩首先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广东省委党校原副校长、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鸿宇则表示:“南沙未来分线管理中的‘特区’对于港澳和境外会更加开放,这个特区有望在税率、货币兑换、金融、投资、人员停留等方面获得更加宽松的安排,有利于促进港澳贸易服务业向南沙拓展。”

记者从广州市发改委了解到,目前南沙新区正在集中力量启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南沙打造现代产业体系“铺路”。这些项目包括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南沙钢铁综合物流园、贯通南沙慧谷地区的地铁4号线、贯穿明珠湾区起步区的凤凰大桥等等,总投资额达数百亿元。

体制机制改革需先行先试

强调创新体制机制,争取省里和中央给予应有的优惠政策、特殊政策可谓明智的不二之选,只要这些体制机制能够最终确立,那么,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南沙新一轮大开发就有希望取得重大的突破和成功。

体制机制创新是南沙新区未来与港澳产业融合发展的保障。《规划》在明确南沙产业发展目标的同时,也明确赋予了南沙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的定位,鼓励南沙新区引入港澳社会管理机构和人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法制完善、充满活力、和谐稳定的高效社会管理体制。

为此,广东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常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第一批调整由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实施的省级管理事项》,向南沙新区下放了省一级社会管理权限。广东省省长朱小丹表示:“除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留在省一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他能下放的事项都要下放。”

作为第六个国家级新区,南沙新区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明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部门和地方组建协调机制的一个新区。

“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广州南沙新区在粤港澳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南沙新区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称,广州南沙新区的活力和生命力在于体制机制创新,发改委将从国家层面,鼓励和推动南沙新区在建成高效管理机制、推进服务业的综合改革、推进科教体制创新和科技金融融合、加快创建人才特区和优化口岸通关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

广东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从2010年开始,广州已经在探索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改革,并在街道社区进行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如今,南沙新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获得的政策空间更为明显。

“强调创新体制机制,争取省里和中央给予应有的优惠政策、特殊政策可谓明智的不二之选,只要这些体制机制能够最终确立,那么,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南沙新一轮大开发就有希望取得重大的突破和成功。”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理事长周林生对记者表示。

而在中山大学港珠澳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看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也跟一个地区的法律环境、信用环境的好坏息息相关。“南沙新区作为先行先试地区,可否率先引进香港的商法呢?也就是说,允许在南沙新区运作的企业在签署商业合同的时候标明适用于香港的商法,如果发生法律纠纷,也可以到香港的法院进行裁决,而南沙新区也承认香港法院的商业裁决,如此才能让到南沙新区投资运营的企业释怀,也可以真正做到让南沙新区成为粤港澳深化合作,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先行先试地区。”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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