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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喆:从中国特色反腐败问题解读十八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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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谈一下对“十八大”报告中一些内容的理解。我认为“十八大”报告有几个关键词,一个就是民生,强调了对民生的关注,这种关注也涉及到反腐败的问题,这次强调了我们要关心、关注身边的腐败。第二个强调了改革,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第三,强调了民主建设,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第四,就是讲了清廉,拒腐防变,保持队伍的清廉,保持政治的清明的问题。第五是专门谈了和谐,和谐社会需要制度建设。第六,也就是这一次讲话的主题,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小康。第七,专门讲了文化,文化问题,再度提出了生态文化的概念。

一、 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问题

1.  与他国有何本质不同?

现在我主要想解读一下,有关清廉的部分,关于反腐败的问题,廉政建设的部分。那么在“十八大”期间,中纪委的有关领导人包括锦涛的报告当中,也都提到了我们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问题,廉政建设。什么是中国特色呢?我们的反腐败与境外的一些地区或者国外的一些国家的反腐败,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境外的一些地区还有国外,反腐败主要是国家行为,但是我们的反腐败在本质上是党内自清行为,党管干部是我们的一项重要的组织路线。所以呢,干部出了问题,首先由党来管,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这就是双规。在双规的期间,发现有腐败犯罪的行为就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惩处,这几十年以来,我们的反腐败一直是按照这样的一个程序进行的。境外有些媒体,他们不了解,国外的民众不了解,说这是中国的反腐败怎么搞成了党内的暗箱操作的行为,是不对的,这是他不了解我国的反腐败的本质特点,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首先由党内来处理,犯罪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

2.我国的反腐败机构和主要任务

那么这样一来呢,我们的整个反腐败的权力架构最高的就是中纪委,中纪委下面,在国家层面当中我们有一个监察部,监察部它现在主要负责不正之风,组织不正之风,然后在国务院的下面又有一个国家预防腐败局,预防腐败局在揭牌的那一天,他的局长马馼以及他们的任务讲得很清楚了,我们主要是两个任务,一个就是搞研究,研究腐败和反腐败的特点及其它的规律,这些年来,预防腐败局应该是做不少的工作,我们从近几年中央频频出台的文件中就可以看到,预防腐败局所做的努力。

第二项任务,他们在各种纪检部门中进行协调工作,也就是说一个是协调,一个是研究,这是预防腐败局的主要工作。那么另外在司法机关层面上有两个组织重要的机构,一个就是高院,高检,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最高人民法院,他们这几年出台反腐败法律的时候,功不可没,通过司法解释弥补了我们没有反腐败法的缺陷。比如像不明财产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国家公职人员受贿罪等等,都是由两院司法解释出台一系列的规定的。我们的整个架构就是这么一个架构,这个架构在这些年来,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二三十年以来,在反腐败方面这些各个机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中国特色的廉政建设。当然,还有其它,等一会儿会说。

二、如何理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次“十八大”报告里专门提出,我们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怎么来理解呢?

1.   三段话概括民主监督新路

1.1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很多人都记忆犹新,在解放前夕,国民党参政员到延安和毛泽东主席有一个对话,黄炎培议员就问毛泽东,纵观中国的历史上和各个国家的历史,都是一个政权建立起来,在初期都是蓬勃发展的,朝气蓬勃,向上的,但是之后它就慢慢衰亡下去了,中共如何跳出由盛而衰而亡的历史周期率?毛泽东笑了,说我们找到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至于这样。

毛泽东和黄炎培的这个对话已经过去60多年了,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找到了这条新路,这个新路我们可以用三段话来进行概括,第一就是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所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国外的政府和国家,没有很明确提出“预防”的问题,但是我们现在我们对预防要胜于惩治,惩治和预防并用,但是预防更重。

最近我参加了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中心”的揭牌仪式,他们聘了我做中心的首席顾问。像这样的一种预防职务犯罪的会议或者研究,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到年底了,最高检就要召开了。去年在广东佛山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大会,会议开得很好。现在的各级检查机关都有预防职务犯罪处或者局。这个就说明了,我们党在反腐败方面非常注重预防,这就是中国特色。腐败犯罪案件披露了,我们怎能亡羊补牢?但是预防就不一样了,把很多工作做到了预防,避免很多事情发生。

1.2 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关键,以监督为保证

第二段话我说《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三句话:“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关键,以监督为保证”,教育、制度、监督,现在再加上改革,这四个环节结合起来,来进行廉政建设。

1.3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权力是不能用来交易的

第三段话就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这次重申的,就是刚才说到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段话非常好,所以“十七大”报告提出以后,这次“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观点非常好。

我们看一看,为什么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这是权力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什么是权力呢?权力就是主体将它的意志强加于他物,这个他物是个体或者群体,或者是国家机关。强加在他物,使之产生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这是一个学术上的定义。

权力的第一个特点,它发生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可以说凡是有人群的地方,一定都有权力的存在。权力的第二个特点是,权力是一种外在性能力,它跟智商等等不一样,和体力不一样,那是内在的能力,权力是一种外在性的能力,需要借助一定的资源能实现的。这个资源就是知识、财富和物质,它才能实现,权力在它实现的过程当中,因为它是一种外在性能力,它是能够拿出来的,所以它就具有了可交换性这个特点。我们过去说权力是不可以交换的,这是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讲,权力具有不具有可以交换这种属性,如果权力不能交换,没有这属性它是不能交换的。

第二个讲,什么样的权力交换是应该加以否定的?由于我们讲的这个权力主要是公权力,它是不可以被用来交换的,所以任何权力交换我们都应该加以否定。但是权力本身是一种外在性的能力,它就可能被拿出来进行权权交换,权色交换,这样就有了腐败。同时表明权力在整个运行过程当中应该加以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

所以“十八大”报告里强调了,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阳光下权力运作就没有一点暗箱操作的可能,一切都是曝光出来,大家都是知道,权力怎么运作的,每个环节它出的问题大家都能看到,便于监督,所以权力的运作一定要在阳光下进行。所以我说整个权力的制约需要阳光制度,阳光制度决定了在反腐败或者廉政建设中,任何阳光制度必须含公示在内,任免官员必须公示,重大决策出台必须公示,都应该有公示的环节含在内,这样才能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而权力一旦在阳光下运行,它就会远离腐败,远离异变,就使得各种想收买买卖这个权力的行为变得不可能起来。

这次“十八大”报告特别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这就是毛泽东当年讲到的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这里就要谈一下了,这就是群众监督。就我们国家现在的监督体系来看,整个监督系统来看,有五大监督体系。

2.五大监督体系

2.1党内监督

第一监督体系就是党内监督。它的主体就是这个监察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党委会和普通党员,这是监督主体。就党内监督来看,目前发展得不是非常得好。大家想一想,领导干部每天都生活在普通党员中,生活在人民群众中,所以呢,在党内必须民主健全。我们在五年反腐规划中提了两个最有新意的,一个讲的是社会廉政文化建设,这些年来各地创造出各种各样的廉政文化,搞得很好,我们达到目的了。第二,五年反腐规划中提出廉政党内民主,这几年党内民主的建设有所提高,但是还是不尽人意,在许多的地方,普通党员发不出声音来,唯有让普通党员发出声音来,党内监督才能发挥作用。

2.2党外监督

第二个监督体系就是党外监督。党外监督的监督主体就是各个民主党派和政协,这个目前发挥也是有一定的缺陷。

2.3法律监督

第三个监督体系就是法律监督体系。法律监督的主体就是全国人大,各级人大,还有司法机关。这些年来,司法机关在反腐败方面通过大量的司法解释,弥补了我们没有《反腐败法》的缺失,起到了反腐败立法的作用,搞得很好。

2.4媒体监督

第四就是媒体监督。媒体监督就是广播、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在《实施纲要》中提到,媒体应该设立反腐败的平台,我们现在从全国的媒体来看都有反腐败的平台,做得不错,媒体在这些年来的,中央反腐败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声音,在曝光腐败行为方面,在追击腐败行为方面功不可没,做得很好,非常活跃。媒体有敏锐的目光,而且很多媒体都办了网站,办了专门的反腐败的网站,这做得很好,有的甚至建立了举报的平台。我们现在缺的是尽快出台《新闻法》,将反腐败的权力赋予媒体,让媒体在反腐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颁布一个《新闻法》。

2.5 群众监督

第五大监督体系就是人民群众的监督,群众监督,这些年来,群众监督是五大体系里发挥最好的。我们这些年来,落马的官员中一半以上是人民群众举报的结果。

3.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应有四项举措

现在在群众监督这一块,我们要做的是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这项工作关于理论方面的设计,我去年就完成了。在举报人保护制度里我提了应该有四项制度:

第一项,举报信息明示和结果反馈制度。举报人应该知道他的举报情况如何,应该能查得到。

第二项制度是举报人紧急避险电话提供制度。

第三项制度是举报人紧急避难场所提供制度。

第四项制度是举报人奖励制度。奖励的资金何来呢?我们每年都要惩处那么多的腐败分子,在没收财产和没收经费当中提成一部分建立一个基金,奖励给那些为反腐败做出贡献的,而受到损伤的那些群众。

4.什么叫“管用”的监督?

我们现在有了这么样一个反腐败的监督体系,关键就是要让他发挥作用。十七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曾经谈过,我们要建立管用的监督体系。要管用的,要监督合力,监督合力就是把五大体系结合起来,互相发挥很好的,产生合力,让监督成为管用的监督。

什么叫管用的监督呢?无非是两点:

第一,当纪检部门对某件事情进行惩处或者监督的时候,我们发现监督的制度就在身边,拿来就能用,我们对一些行为要加以制约的时候,关于这个我们早就制定了规章制度,拿就能用,而不是临时抱佛脚去制定一个制度,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这也是我搞社会调查,到外面调查所获得的。曾经到南京去调查,见到了一个幼年的伙伴,他现在是某一个大企业的纪委书记,审计局的局长和监察部的部长,他跟我说,他说在我从事这些职务的20年当中,没有一个,在我们公司里没有一个人腐败,没有一个官员,包括科技干部落马的情况都没发生。我就说你一定有很成功的经验,他给我介绍,我总结出十大经验,国有企业反腐败的十大经验,当时他讲的经验中有一条管用的监督。他说每一个干部上岗的时候,每一年我会把这些官员叫到办公室给他们开会,一个一个谈话。他说你们现在所在的这些岗位都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岗位,公司把你们安排到这些岗位,表明了公司对你们的信任,但是我也告诉你们,从今以后,你们的岗位就是我重点监督审计的岗位,讲了这个话以后,大家表现都很好,他时刻觉得纪委书记的眼睛在他背上盯着他看。这里给一个启发,我们应该让被监督者时时感到监督者近在身边,不是没人管他,是一直在看着他。

我到安徽铜陵看到相同的一项制度,称为“绿灯”制度,他们也是每个新任干部上岗的时候在网上做一个公示,这些都是好干部才提拔的,在网站上每一个官员名字底下亮着一盏绿灯,表明是清廉的干部,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干部被群众举报了,这盏绿灯变成了黄色,当纪检部门调查证实了贪腐行为,黄灯慢慢变成红灯,结果他们这里的干部都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到网站查一查自己的灯亮的什么颜色,如果亮的黄灯和红灯就当心了,这个制度也是很好的,监督管用,就是应该让被监督者时时感到监督就在身边,老在提醒你,你有问题了赶快改正,这个办法很好,所以这就叫做让人民来监督。这也是阳光制度。

三、近年来反腐败的特点和未来工作方向

1.2006年-2008年腐败的特点

我们看一下这几年的反腐败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们先看一看,我们这些年来腐败的特点,从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们官员的腐败,我们整个腐败出现了四大特点:

第一,级别越来越高;

第二,贪腐数字越来越大;

第三,群蛀现象越来越严重;

第四,包二奶行为不减。

2.2009年来的腐败新特点

到了2009年,这种特点发生了变化,出现了两个新的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腐败出现落势化倾向,就是腐败向低位层面滑落,向科级、处级干部,甚至科级以下的干部滑落,一个培训中心的主任他就可以贪腐几十万,上百万。

第二个特点是,腐败从内地转向沿海地区这些沿海地区,主要是三个地区,广东、福建、上海。这是从我办公室的举报材料上面统计出来的,我办公室群众给我寄了许多举报信,现在有11箱了举报信,这些举报信主要来自于这三个地区的。

举报的问题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强制拆迁中表现出来的行政腐败;

第二,司法不公和警察违法中体现出的司法腐败问题;

第三,高校学术异变所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

第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流失所暴露出来的企业腐败问题。

当然这些年来,我后来就讲了,包括到广东、上海一些地区讲了这些问题,现在这几个地区有所改正,这些地方都是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我希望他们在发展经济的时候,要注意政治文明的建设,他们现在这些地区,我这两年去,他们有很大的改善了,包括广东、福建、上海,现在都有许多的变化。我年年参加上海的清风会议,他们反腐败模式就是高科技加制度,后来锦涛总书记还表扬过,还提倡过,搞得非常好,所以他们就办了廉洁的会议,这些都是进步。

3.为什么看似“越反越腐”:反腐进入深水区

我这里特别想到一个问题,群众经常提出的一个问题,既然我们现在反腐败的攻击这么多,为什么好像看起来是越反越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迹象?这是因为反腐败进入到深水区。

反腐败进入深水区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由于我们加大了惩治的力度,许多的贪官藏不住了,就从深水中开始浮出水面。比如说,我们加大了对房地产领域中的惩治力度,房地产商和那些官员的勾结行为暴露出来,我们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在食品领域中的腐败行为开始浮出水面,我们加大了对高校腐败的惩治,高校腐败问题也浮出水面,这是一个方面。我经常举这个例子,一潭水看起来很清,我们拿长竹弄一弄,这些鱼都浮出水面了。是不是这样意味着,我们的反腐败就获得了成就呢?不能这么说。所以说要客观的,要辩证地来看这个问题,我们加大了惩治的力度,落马的官员表面上显得多了起来。

第二是,我们现在的反腐败向纵深发展,触动到了一些人的利益,于是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就加大了,也就是说反腐败的难度加大了。

4.2010年-2012年:腐败开始制度化

到了2010年到2012年,腐败又出现新的迹象,就是腐败开始制度化。我们知道这些年来,有对高校或者一些研究机构,有对职称的评定,评教授一级岗、二级岗、三级岗、四级岗这样排的,结果我们发现在有些地方,官员在制度设计的时候,他就把有利于他的制度,有利于他的条款放进去,比如说,我们知道各个单位组织科研都是一把手的事,为了得到二级岗,他就写要上二级岗的教授就必须组织科研,结果一执行就是他,当然就是二级教授。

这样的情况在中奖条款中都会出现,我们怎么来辨别呢?我说了,如果制度制定者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首先获利,说明这项制度从一开始就腐败了,现在就是这样,谁制定政策谁取利。比如说,我们家恰恰四代同堂,在分房当中特别加一下工作时间久的,他自己制定制度是针对他自己的,于是在中奖实施这个条例实施是过程中,他一下中奖,一下拿到十多万。所以大家看到我们反腐败进入深水区,官员说你不是讲制度我们跟着制度走,跟着制度走的过程中他就是腐败,大家有兴趣可以查一查我写的文章,论文名字叫做“制度化腐败与腐败的制度”。

4.未来工作方向:加大党内民主,加大社会监督力量

像这些东西,这种腐败包括制度的制定都是暗箱操作的,如果在阳光下运行,公示出来让大家讨论,让普通党员,普通群众都能发出声音来,这种情况就可以避免。所以消除腐败最好的办法,毛泽东早就说了,民主,社会的普遍民主,党内民主,这就是“十八大”以后在反腐倡廉方面要进行的工作,我们要加大党内民主,加大社会的监督力量,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十八大重申“以德为先”

这次“十八大”再次重申了”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以德为先”。领袖们提的最多的一句话,为什么要以德为先?德者品自高,他的品行一定很高的,品高者行自廉,行廉者能必强,他的能力是强的,能强者必自显。所以我们要以德为先,我们应该在一年制度的年底的年终考核制度里面,我们有专门对这个官员德行的打分。中纪委已经提出,一票否决,这个人无德者是不能当领导干部的。

五、对领导干部管理制度的建议

我们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当中,目前最能管的,让干部感觉到认真做事的,有两项制度,一项就是收入申报制度,第二项就是年终考核制度,惟有这个时候干部才能认真对待,但是30年以来,我们没有一个官员的落马是因为这两项制度而落马的,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1.收入申报制度应增加两个环节:审核和公示

我曾经说过,发现不了问题的制度一定目前存在着重大的缺陷。我们先来看看收入申报到底存在什么缺陷?一年的收入申报给它列入到了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当中,年年谎报,漏报的情况存在,比较严重的情况。我们没有一项像含公示在内的,像发达国家那样的有效的财产申报制度,但是我们有党政干部。

1994年出台的收入申报,我曾经提出没有必要专门制定一项,完全可以放在《反腐败法》中,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增加几个环节,达到发现贪官的目的。收入申报来讲,我们增加哪几个环节呢?我提议了,也给预防腐败局领导打了电话告诉了我的想法:

第一,我们增加一个审核环节,干部填了表以后,拿上来进行审核,谁审核,纪检单位第一;第二本单位的财务部门;第三,附近的银行;第四,群众代表,组成一个审核组,对官员填的表进行严格审核。

第二,增加一个环节:公示环节。现在在各个地区都尝试公示,我提的是同级公示,科级干部在科级干部中公示。公示是双刃剑,搞不好就引起内乱,处级干部在处级干部内公示,部级干部在部级干部内公示,领导班子成员在领导班子内公示,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人大内部公示,几大常委在党代会上公示。

为什么要这样提?因为,第一,这是同级的收入差不多容易发现问题;第二,同级之间有一个竞争,容易发现问题。所以在公示旁边有一个举报箱,这是第二个环节。第三个环节,惩治环节,发现有人瞒报,谎报、漏报的人或者不报的干部必须加以惩治,惩治他这个行为,在国外财产申报当中都有专门的瞒报罪,韩国《反腐败法》对这个规定得很严格,美国前两年也是这样,有一个法官他不报,晚了几天就受到了处罚,国外在这方面非常严格。第四个环节,登记环节,我认为应该给干部立一个档案,每一次申报情况登记在入,以供干部任免时参考所用。这是讲到收入申报。

2.年终考核应增加两个环节:质询和公示

那么从年终考核来看,也是少了两个重要环节。一个是没有质询环节,年终考核有主持人,等干部全部发言完了以后,主持人就说现在开始咨询,不就有了环节,这个环节就存在了。质询是最能发现问题的,2009年我到湛江纪委参加他们九位书记公开述职述廉会,我们的任务是点评,主持人说现在开始质询,我开始说了,大家都不做声,这个是我提出来的,我做个表率,我就说某某市委书记你刚才谈的不错,你不仅注意到经济领域的发展问题,而且注意到了政治领域,还注意到科学和文化发展问题,你说过,去年动迁了一个村庄,我想知道你在动迁这个村庄之前,是不是经过听证了,他一下子傻了,看来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很明显,我说你没有经过听证。

还有第二个特点,当场投票,投票之后立即公示,现在年终考核没有公示的,公示的好处就在于让投票者知道,我们投票的对象到底得了多少票,如果反对他的很多,反对票很多有关方面必须对他继续在岗做出说明。那天投票就是这个人,他没有通过,我后来觉得很对不起他,他后来结束的时候,出来的时候跟我说,林教授我想跟你沟通一下,他很尴尬了,他说我们不用听证的老百姓都同意动迁,而且很积极。我说这就是你的错了,你以为听证是听大多数人的意见,不对,听证很重要的环节听少数人的意见,因为群发事件由少数人开始的,惟有知道这个任务的完成,阻力来自何方,我们才能避免群发事件。后来市委书记们都出来,有的市委书记对他说,老王,你怎么不经过听证,我们那里凡是这种决策都是需要听证的,正是质询把这个问题暴露出来了。所以年终考核制度第一要加上质询环节,第二,要加上公示环节,没有公示大家不知道这个官员最终得了多少票。

3、“半截子”民主让考核成摆设

我曾经说过集中起来考核一个干部,把票投到票箱里,这也是民主的表现,这就是汇集民意的过程,但是最后拿掉了不公示不打开,这就是“半截子”民主,一年一度的考核成了一种摆设,发现不了问题,我提议在年终考核当中上级领导不该下来,他怎么知道这个官员群众反映呢,他们可以记录,反映上去就行了。所以说我们仔细看我们的很多制度都有缺陷,所以才需要完善分析腐败的各项制度,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很多制度,党政干部问责等等。

六、为什么《反腐败法》迟迟不能出台?

下面讲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什么《反腐败法》迟迟不能出台?1980年,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张仲礼院长,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制定《反腐败法》,当年被称做为是两会期间的一号提案。从1980年到现在30多年过去了,这部法迟迟没有出台。怎么办呢?我想根据国家的国情提出新的方案,今年写了一篇文章叫《建议尽快出台两个规范性文件》:

第一个规范性文件,我们应该出台一部《国家公职人员行为道德典》,我们可以把我们党的这几年来颁布一系列的党规,最重要有七部党规提成到国家道德层面,汇集成一部道德典,受美国做法的启示,有一个上议员的行为道德典,还有下议员和众议员的道德典,很多国家都有这个,我们七部党规,第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党政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第四《国有企业领导廉洁自律规定》,第五《中纪委巡视条例》,第六《关于小金库的条例》,第七《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度》这是第一个提议。

第二个提议,我建议出台一部法规,《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犯罪惩治条例》,这个级别要比《反腐败法》,那个是法典,比它低一点,但是也是一个规定,刑法规定了,一个法律规定。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犯罪惩治条例,这样我们就把党员干部的行为不仅纳入到法律规定中,也纳入到道德规定中道德规范中,此时我们就可以宣布我们的反腐败体系已经建成,我们有五大监督体系等等,我们也很全。

反腐败的道路是漫长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在中央的领导下,在中纪委的统一指挥下,我们一定能够达到我们把我们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成一个行为廉洁,政治清明这样的一支干部队伍。我们一定能够做到,一定能避免,我们的政权,红色政权,由盛而衰而亡历史周期率这样的悲剧。我们一定能够把我们的党建设成一支强大的干部队伍,我们一定能够保证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而奔向我们的小康社会,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刘婧校对:赵小丹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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