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涉台法庭司法实验:统一审判尺度(2)

厦门涉台法庭司法实验:统一审判尺度(2)

核心提示:这种派出法庭模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试点项目,全国并不多,此前全国各地设立了很多涉台合议庭,但没有从根本解决问题。

高规格的法庭

黄鸣鹤对本报记者说,涉台法庭之所以落户厦门海沧法院,完全是“天时地利人和”。

2008年10月,厦门海沧法院成为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联系点单位。最高法院每个省挑选一个单位,可以是基层法院也可以是中级法院,这个联系点单位最大便利是,有任何改革项目可直接呈报最高院。海沧法院作为联系点单位,占了这个“天时”。

黄鸣鹤说:“这相当于有了尚方宝剑。”

按传统程序,呈报项目只能层层上报,基层法院报给中院,中院报给高院,这种上报制度充满不确定性,中间环节极有可能就走不动了。当时厦门将该项目报给最高院司改办,相关领导看了后觉得“可行”,并作为司法体制改革重点项目。

曹发贵说最高院“批得很宏观”,一次性批了所有涉台案件,没有局限,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力。例如,按规定区级法院只能管辖800万以下标的案件,中级法院只能管2000万以下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没想到最高院一次性批给涉台法庭就是3000万以下标的案件,比中级法院还高。

黄鸣鹤印象对批文印象很深刻,2011年12月20日下发的,他当时是联系点联络人,文来文往都是通过他。他将批文内容汇报给了相关领导,领导很高兴,拿着批文去省高院汇报,也层层批下来,从业务到机构,层层去批,各单位一路绿灯。

陈国猛回忆:“拿到批文后,我积极向省高院反映,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很重视,到厦门视察调研,还看了办公场所,最后同意。本来有些同志有不同看法,省高院调研完后回去就批了。”

从报到批,这个项目总共只花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机构申报到批准,也只花了一个半月时间。最后,涉台法庭算是厦门中院派出海沧法院的一个处级单位,算是高规格。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有个合议庭,很容易,指定几个法官集中审理涉台案件,那就叫合议庭,相当于新瓶装老酒。我们报编办成立一个涉台庭,就叫建制庭,这是别的法院难以做到的。”黄鸣鹤说。

这个批示过程相当于权限层层下放,高院通过特批,将权限下放到中院,中院再将权限下放到海沧法院的涉台法庭。

“权限下放以后对当事人好,对当事人来讲节约了诉讼成本。”陈国猛说。

统一审判尺度

曹发贵说:“案件总数不是非常多,我调研时非常精确,预计是五六百件,现在10个来月实际共有450件左右。五六百件分到厦门六个院去,都不多,如果每个法院都设立一个法庭,很费人力。”

设立涉台法庭的好处就是专业化,目前厦门各个区法院办案量都很大,如果都设一个庭,没有法官能专业办理涉台案件,肯定要兼办其他案件,这就无法做到更专业。

截至10月底,涉台法庭总共受理案件433件,审结276件,通过办理的案件来看,“台商的满意度还是很高的。”

涉台法庭提供了很多便捷的司法服务,例如网上立案、巡回审判、夜间法庭等。有的台商在台湾,不方便过来开庭,可以用网络视频来开庭。

集中管辖第一个好处就是,节约成本。站在台商角度,他们不想跟N个法院就一个案件重复沟通。

涉台法庭的设立解决台商这个难题,打官司在厦门几乎就可以全部打完了。如果按以往模式;一审在中院,二审到高院,无论多小的案件,二审都要跑福州,来回折腾,几轮下来,人困马乏。

其次,最大好处就是建立统一审判尺度,不同法官对法律或许理解不完全一样,司法裁判尺度无法完全统一。虽然这也是正常现象,但对台胞而言却完全无法理解,你也打官司,我也打官司,为什么这个法官是这么判,那个法官又是那么判?“中国大陆和港澳台,一个国家,四个不同的司法区,四种不同的司法制度,这可能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无法想象的。”黄鸣鹤说。

例如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在审理几起台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中就发现,不少企业的职工薪资制度与现行劳动法律冲突,如集美区第一家台资企业——厦门集立工业有限公司,制定薪资制度结构时未使用大陆地区劳动法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而是长期沿用早期台湾版本,使用“职务加给”、“特别加给”、“综合加班费”、“补充加班费”等概念。如果一旦有职工对加班费数额提出诉讼,企业往往无法证明实际支付的加班费数额导致败诉。

另外在受理案件中,最能体现海峡两岸法律差别较大的是关于继承权,大陆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台湾可以抛弃继承而不承担债务,但也有完全继承同时继承债务的,这会比大陆要复杂很多。

“婚姻财产制度也有很大差别,大陆是夫妻共有制,除非有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明确表明是个人财产的。台湾的婚姻财产制度变化很大,一般人还搞不清楚。这些都会考验我们法官对台湾法律的了解程度和专业性。”

为了尽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持公平和公正,同时能做到尊重台湾的法律制度,他们有时会邀请台胞作为“陪审员”。

与其他法院不同的是,海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当事人自助服务室中,有两台可供查询法规的电脑,一台可供查询的是大陆的法律,另一台安装的则是台湾法源法律数据库,这套单机版的光碟,是曾任台湾海基会秘书长的焦仁和先生2007年赠送的。

当然,集中管辖其实对涉台法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人员配置也都是“高标配”,在编人员都是高学历,3个办案的法官,3个书记员,再加上曹发贵庭长,总共7个人。每个人都拥有硕士学位,还有不少是留学海外归来。曹发贵是一位副院长级别的庭长,他在海外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也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中,业务能力最强的法官之一。

现在涉台法庭暂时跟海沧法院一起办公。下一步,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准备修建一栋独立法庭,工作人员也要增加,办公地点还在考察选址阶段,至今没有最后确定,大楼设计准备邀请台湾公司,引入台湾元素。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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