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哲学视角下的文化创新路径

基于文化哲学视角下的文化创新路径

文化创新:条件、特征和路径

——基于文化哲学视角的分析

导读:

在文化哲学视阈下,文化创新就是从根本上改造和扬弃旧的文化模式或文化类型,创造新型文化的进步实践活动。文化创新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即社会需求、文化累积和文化创新主体;文化创新具有人本规定性、主体性、社会历史性、自我完善性特征;文化创新的路径包括重塑、整合和原创。

文化创新作为以知识更新和价值开拓为目的的创造性活动,引起人类思想领域和精神活动质的飞跃,是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不竭精神动力。但以往人们更多地关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的创新等实践性问题,缺乏从哲学视阈对文化创新进行细致的梳理和缜密的论证,导致缺少相应理性思维指导的文化创新实践极易走入文化中心主义或文化虚无主义的误区。本文试从文化哲学角度对文化创新的概念、发生条件、特征以及路径进行阐释,以期对现实文化创新产生某种规范和指导作用。

文化创新概念的界定

学界对文化创新的概念虽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但有一点共识是,文化创新既是文化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同时又是质变。一般而言,文化是在各种社会要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合力的影响下不断调适与改造自身的性状,通过局部性的渐变的积累逐步达到全局性的质变的。

笔者认为,文化创新既是质变又是量变,同时其本质上也是一种文化进步活动。通过考察人类社会特别是文明、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特定时代人类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及其成果,无论是物质的、制度的,还是观念形态的,其主流总是体现着该时代人类文明发展的先进方向和正确道路,都是以为人类生存提供最优化的物质条件、制度环境和精神食粮,从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在此过程中会出现非理性的、甚至是反文明、反人类的创造性活动及其成果,但这只是特定时代人类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支流,都不会对人类进步的大方向产生决定性影响。

综上所论,文化创新就是人类在继承本民族文化和借鉴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基础上,结合当代社会实践产生的新需求,从根本上改造和扬弃旧的文化模式或文化类型,实现文化转型,创造新型文化的进步实践活动。

文化创新的发生条件

文化创新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需求。文化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和社会的一定领域和不同类型的需要。作为社会的人主要有三种层次的社会需要:一是物质需求。这要求从生产工具到管理方法,再到经营理念的改进和革新,而经营思想和理念的变革正是文化上的创新。二是制度需求。这种需求导致的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制度创新,其背后体现的是文化创新的内涵。三是精神需求。这是一种创造性的、最能体现人的类本质特性的需要。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进行的创新活动,是最具典型意义的文化创新。正是人类对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需要,推动着文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文化创新必须具有一定高度的文化累积。文化累积是指人类具有的创造文化,有选择地保存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再创造文化并使之累加的能力。它既包括对旧文化的保存,也包括对新文化内容和形式上的吸收与同化。文化累积对于文化创新具有积极意义。首先,文化累积是文化创新不可或缺的基础和前提,甚至文化创新本身就包含着文化累积。其结果就是文化元素和文化特质的增加、文化结构的完善和文化档次的提升,从而造就文化创新的客观基础。其次,文化累积提高了创新主体的文化创新能力。文化累积实际上也是一个自觉的文化批判和文化选择的过程。

文化创新必须有较高素质的文化创新主体。文化创新不是一般的重复性文化实践活动,而具有高度的创造性和开拓性,需要较高素质的创新型主体。创新型主体的培育既是文化创新的核心内容和终极价值指向,又是文化创新的主观条件。文化创新实践中诸种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变革的顺利实现,均与文化创新主体的素质息息相关。创新主体高标准的自身素质主要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多层次的文化素质和复合型的智慧素质,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恪守原则规范的自律素质。①其中,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思维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创造型人格尤为重要。可见,创新主体的素质影响着文化创新成果的层次和质量。

文化创新的本质特征

人本规定性特征。人和动物都是自然的造物,但人和动物有本质的区别。恩格斯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用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②因此,动物和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人是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自然物。人类能动地改造自然、创造文化的活动,体现了人对自然和本能的超越,成为区别于动物活动的最根本标志及其类本质力量的集中展现。

主体性特征。主体性就是作为现实活动主体的人为达到为我的目的而在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把握、改造、规范、支配客体和表现自身的能动性。文化创新作为人类特有的活动,带有强烈的主体性色彩,表现在:文化创新的目的在于通过改造旧文化模式,创造出新文化模式,以满足人类更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创造一个更加完美的精神世界;文化创新的过程则在于人类不断超越、更新和重建已有的文化造物,因而无时无刻不体现着人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历史性特征。人是具有社会性的类群体,人的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展开的。文化创新活动作为特殊的实践活动,反映的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的精神创造活动。文化创新的主体是社会性的人,客体即作为改造对象的旧文化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文化。因此,文化创新活动是社会历史性的活动,是具有社会性的人立足于特定时代的特定实践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脱离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文化创新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不存在的。

自我完善性特征。文化创新是人类创造、实现自身价值的活动,其本质是人类本身的自我创造、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人类在通过改造世界(包括改造人自身)的对象性活动而创造文化的过程中,不但创造出物化形态和观念形态的成果,更为根本的是在培育、改造和完善人自身。人在不断创造和享受全部文化成果的过程中,把它们转化为人的本质力量与文化素养,不断提升心、智、德等能力素质,从而塑造出高度文明、完美的“自由人”。

文化创新的路径:重塑、整合及原创

重塑就是根据实践和时代的要求,将原有文化的内核加以重新阐释,补充新的时代因子,使其具有新的时代特征。任何形式的文化成果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特有的印记,随着时代的变迁,人类生产和生活实践的日益丰富,特别是人类精神需求的不断增长,原有文化在对新时代新实践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引领性等方面必然产生“文化滞差”。而重塑则是消除和超越这种“文化滞差”唯一选择。唯如此,原有文化才能与时俱进,实现内容(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念)与形式的自我超越,获得恒久的存在意义和不朽的生命力。

整合即综合性创新,就是以一种文化类型为主,将各种异质文化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和秩序以一定的规则和方法有机结合、杂交起来,推陈出新,构建出新的文化系统(核心是价值观念体系)。整合是最一般、最常用的创新方法。进行文化整合,既要批判继承已有的文化成果,更要善于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处理好文化创新中“原”与“源”的关系。“原”即基础,指特定时代社会的基本政治经济状况、社会结构及其变迁过程;“源”即资源,指本土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原”为文化创新提供现实依据,规定着文化创新的时代形式和时代特点,体现了文化创新的现代性;而“源”则为文化创新提供历史资源,规定着文化创新的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体现了文化创新的继承性。

原创就是开天辟地、前无古人的文化创新活动。其最根本的特征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思想、理论、学说等精神成果以及文化模式和文化形态是全新的、首创的、突破性的,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在创新程度上,原创虽然不能完全脱离既有文化成果,但是这种创新却独辟蹊径,提出了全新的思想和理论,甚至颠覆了原有的惯性思维和被认为是“亘古不变”的思想和理论,往往更为深刻全面地揭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这是创新主体追求的最高境界,因而最具开拓性,最具创新的价值,但往往难度最大,也是最稀缺的。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注释

①邹广文:“论社会生活的文化创新”,《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3页。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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