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改革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但各种讨论不由自主地集中在“收入”的分配制度上。收入分配制度固然重要,但在贫富差距中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观察分配问题要用中医思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国的分配差距扩大,分配不公加剧,在收入层面只是一个表象,根子还在整个体制,包括经济体制、社会体制和行政体制等等方面,把所谓的“收入分配制度”单独拎出来进行改革,可能会事与愿违。
收入差距只是贫富差距的冰山一角
“财富分配”与“收入分配”时常混用,但二者有重大区别,前者是指分配存量,而后者是指分配流量,尽管分配存量是由分配流量历史地形成的,但分配存量却现实地决定了分配流量。分配存量的规模越大,其对分配流量的决定作用就越大。分配存量体现为财产存量,具体而言,即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现实生活中,直接获取各种资产,以及资产的增值、贬值远比通过收入分配所造成的贫富差距要大得多。例如,以大白菜的价钱获得国有矿山的开采权,由此形成的财富差距并非收入分配上的差距造成的,而是在公共产权制度的漏洞中直接转移本来属于全民的资产所致。再如,在住房市场化改革之前,城乡居民的财产差距并不大,表现在货币收入上的差距相当有限,但现在仅仅住房一项就表现出巨大的城乡贫富差距,城市居民的房产迅速升值,而农村居民房产几乎没有市场价值,因为宅基地不能转让。城市居民房产增值并非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是政府通过投入大量公共资源改善了城市公共设施和环境,城市发展了,升值了,带来了城市居民房产的升值,但大多数农民却无法获得这种资产增值。当前城乡收入差距大约是3.3∶1,与过去相比,收入差距有所扩大。而若从分配存量来观察,城乡居民贫富差距远大于这个比例。农民收入增长再快,也赶不上城市居民资产增值而农村居民资产相对贬值所导致的财产差距。如果从城镇化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在现有体制条件下,农民进城置业的门槛越来越高,也表明农民市民化的难度越来越大,更反映出贫富差距固化的公共风险也在同时扩大。
金融资产也是如此,居民手中的大量金融资产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升值,有的金融资产如储蓄存款甚至贬值了。在金融抑制和金融垄断的体制环境下,居民手中的金融资产价值通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在隐性地向金融部门转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高薪高福利,实际上就是把广大居民手中以金融资产形式存在的分配存量做了再分配,使居民部门的一部分财富转移到了金融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存量,或说居民手中财产,有的增值了,而有的贬值了,财富再分配会加速贫富差距的扩大。而财富再分配的机制却与现行的各种制度隐性地紧密相连,如果造成分配存量转移和再分配的制度不改革,则我国的财富集中化还会加快,仅仅在分配流量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
贫富差距包含了收入差距,但不只是收入的差距。仅仅讨论分配流量,那只是针对某一个时期的经济成果做静态的分析,往往难以看清楚造成贫富差距的机理是什么,很容易把社会注意力引导到看得见的收入分配流量上来,从而强化对分配流量的再分配。对分配流量的再次分配,静态看是有效的,但从时间维度观察,只是“一次性有效”,无法改变由分配存量所决定的贫富差距变化的长期趋势。所以,只是就收入分配流量上来讨论分配问题,最终无法缩小贫富差距,甚至由于“误诊”而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
分配存量的转移和再分配所导致的贫富差距是隐性的,不像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那样摆在明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观察,与当前的三大制度有内在联系:一是城乡分治导致的财富转移。过去是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来为我国的工业化提供积累,而现在是通过户籍、土地来为城镇化提供积累。户籍制度维持了低成本的人口城镇化,农民进城了,提供廉价劳动力,但城市政府的公共服务并未因农民进城而同步扩大,因为农民没有市民待遇。土地制度维持了低成本的土地城镇化,农民提供廉价土地,其土地增值、房产增值却归了市民。城乡贫富差距由此迅速扩大。二是公共产权制度导致的财富转移。公有制下的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其资本化收益也应归全民所有。但公共产权制度漏洞百出,不少自然资源如煤炭、矿山廉价地转移给了私企,等到开采完了,其资源的公共产权也同时消失,地下的国民财富变成了私人的巨额财富,而生态、环境成本却由社会承担。三是垄断导致的财富转移。任何国家都有垄断,有些垄断是有利于老百姓的,如公用事业的国家垄断。但有些垄断不仅妨碍竞争,而且会引致财富再分配。我国金融的行政垄断导致金融处于抑制状态,导致居民金融资产贬值,财富缩水,实际上是通过金融这个管道为企业部门和金融部门提供廉价资金,向它们转移财富。在财富极度金融化的社会,扭曲的金融制度往往成为财富差距扩大的加速器。上述这些制度不改,分配制度的任何改革都只是治标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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