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不是“被市民化”

城镇化,不是“被市民化”

 政府工作报告为今后五年我国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四川加快城镇化进程如何着力?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建言献策。

“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3月5日,驻川全国政协委员非常关注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城镇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对于四川如何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有了更多期待和深入思考。

城镇化发展要杜绝盲区

近年来,我省以四大城市群为重点,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城镇化率达到43.5%。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去年全国城镇化率达到52.6%,比四川高出近10个百分点,这样的差距引起委员们深思。“我省是成都一家独大,缺少一批大城市,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工业化,这就必然要求通过‘两化’互动来加快城镇化进程。”孙朝晖委员认为,一要把发展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形态,二要充分发挥产业对城镇的带动作用,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城镇功能,以产业的增长促进城镇的扩张,通过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来支撑产业发展,强力推进产城一体化。“城市发展上档升级,但不能摊大饼,要注意科学规划,珍惜利用土地。”许强委员认为,推进城镇化要注意保护良田,不能全部将其放在平原地区,应该引入分散布局的概念,规划一部分城镇到丘陵地区建设。“城镇化发展要杜绝盲区。”刘家强委员在调研中发现,有两个市的边界接点乡镇,只有两条老街,以街为市,布局不合理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政府应该加强规划,尽早把边界接点小城镇建设列入议事日程。 

“市民化”需要全方位融入

数据显示,我省扣除进城农民工后,城镇化率不到30%。如何让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进得来、留得下、有尊严”,而非“被市民化”?“人的‘市民化’是城镇化的关键。”戴晓雁委员认为,城镇化不是农民进城了事,如果进城不能安居、无法乐业、缺少社会保障,则无法实现真正的融入。吴正德委员认为,要加快农村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一要为农村转移人口构建合理的制度基础,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建立农村转移人口土地经营权收益保障机制,探索“以土地收益权换城市就业岗位”的新模式,使农村转移人口的土地收益逐步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使农村转移人口与市民“同台”发展。二要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健全培训体系,增强就业能力;面向农村转移人口,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让他们在城市“居有其屋”。

戴晓雁委员还认为,城镇化中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培育市民意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被征地农民进入集中居住小区后,过去前院后坝用水吃菜不用花钱,现在要缴纳物管费,很多适应不了。成都的彭州和郫县正在探索通过自治管理解决这个问题。”他说,转为市民身份的农民,需要适应从乡村熟人文化到城市市民文化的转变。

责任编辑:马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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