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感受是一份晴雨表

群众感受是一份晴雨表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让公正司法化为行动、变成现实,省委、省政府关注,3700万三秦百姓关切。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全力促进平安陕西、和谐陕西、法治陕西、小康陕西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司法改革推进公平正义

省委政法委坚持以改革提效率,五年来,在全省建立了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双轨制量刑建议机制、法律援助协作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效果。全省三级法院都设立了审判管理机构,建立起以质效评估、流程管理、业绩考评为主的审判管理体系,连续四年对全省121个法院案件质量进行“体检”,共评查案件82530件;率先提出并开展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78个法院被评为全国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量刑建议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强化责任机制建设,量刑建议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做好量刑证据的调查取证工作。司法机关在加强律师法律援助和量刑辩护工作上提出了具体措施。坚持以规范促公正,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自2010年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以来,共评查35400件案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错整改。在评查中评出最佳案件193件,最差案件180件,其中对106件案件交省检察院进行了重点评查剖析,对43件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印发全省政法机关汲取经验教训。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五年来,省委政法委牵头推进执法公开工作,组织政法机关将涉及警务、检务、审务、狱(所)的110余项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从社会各界人士和基层群众代表中聘请了48名执法监督员,对全省各级政法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监督。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共有93901件案件采用“五进”方式审理或执行,在62077件案件裁判中听取了16.7万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群众代表的意见;开展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审理典型案件1481件,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省检察院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四项警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推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建立重大案(事)件新闻发布制度。省司法厅积极推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四榜公示和“在监区罪犯中推行拟减刑、假释罪犯评议措施”,使刑罚执行的“三公”落到实处。陕西政法机关推进执法公开的做法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进行了推广。一系列公开举措,使全省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诉讼权得到更好的保障,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队伍建设是永恒主题

省委政法委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有1786人充实到基层政法机关。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科学用警、从优待警,着力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法机关建设,大力培养思想型政法干警,打造过硬政法队伍,涌现出延安市志丹县法院副院长陈波、宝鸡市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喜玲、西安市周至县公安局终南派出所民警张小平、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司法所所长岳建文等一批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展示了政法干警情系百姓、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好作风。

群众感受是晴雨表

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开展“三问三解”活动,走访群众150多万人(次),为群众办实事7万余件。组织集中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行动,为263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681万元,受到群众好评。全省公安系统积极“爱民实践大走访”和开门评警活动,有力地改善了警民关系。累计投入建设资金高达26.7亿元,共建立网络化责任巡逻警区1146个,建成社区警务室28700余个,整合新建视频监控摄像头32万个。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9%,“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4.5%、1.8%、10%。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度,领导干部带头下访接访,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疑难问题,中央交办的617件案件全部办结息诉,排名并列全国第一。2012年,全省公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1.86%,比上年增长0.19个百分点,全省创建“平安陕西”活动知晓率为82.78%,比上年增长4.84个百分点,全省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达到84.48%,比上年增长2.7个百分点,连续11年持续攀升,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形象明显改善。

责任编辑:马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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