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坐路边 莫非也该罚

行人坐路边 莫非也该罚

路边违章停车一次该罚多少钱?相信多数车主有过“经验”,一般由交警部门罚200元。可新疆阜康市的郭先生却为此“摊上大事了”。据3月25日《新京报》报道,他去银行取钱,车停路边两小时,结果被城建监察大队拖走,对方表示,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他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

两小时是7200秒,罚5000元,相当于每秒钟罚了7角钱,还不到一升油的价格。若以一辆普通小车占地面积约8平方米计算,则每平方米罚630元,倒比当前中国城市的房屋价格便宜多了,这是郭先生应该感到无比“庆幸”的。只是,这个罚,却让公众感到蹊跷。

蹊跷之一,罚款依据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其“相关规定”是否适用于违章停车?该条款第27条和42条规定,“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6种情形,“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的“占用”与“挖掘”并用,显然不是指一般的临时性占用,而是指有意将城市道路据为己有,比如在街道上搭建房屋等。如果违章停车也该按这条处罚,那该罚的就多了。譬如行人走累了,“擅自”坐在马路边歇了两小时;居民搬家“擅自”将物品临时卸在马路边,是否都要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这样,那真是荒谬得可以!

蹊跷之二,这笔处罚到底该归哪个部门执行?按当地交警大队负责人的说法,“马路牙子”以上的人行道以及其他附属设施,是城建监察大队管辖;“马路牙子”以下的机动车行驶道,归交警部门管理。而媒体记者看到,郭先生停车的位置是市区边缘的柏油马路,两边都是污水和烂泥,不存在“马路牙子”和人行便道。这样,归谁管大概就成了“糊涂账”,必然出现有钱罚时争着管、没钱罚时都不管的状况。

或许郭先生停车时,最怕的是遇见交警,哪想到还有更倒霉的遭遇!执法一旦变成“执罚”,任何法律法规都可能被歪曲,各种“执罚”奇迹都可能被创造。不扭转这种执法思维,任何一个公民都可能成为“倒霉蛋”,包括执法者自己。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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