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必须露头就打

公车私用必须露头就打

清明时节,各地纷纷发出禁止公车祭扫的通知,江苏、安徽等地还有人因在扫墓时公车私用而被处分。然而,新华社记者蹲点调查发现,虽有禁令严控,但不少地方依然有人开着公车“顶风作案”,甚至以更隐蔽的方式躲避公众监督的视线:用光盘、卡片遮挡号牌;车主假冒是司机,或者拿军队的牌子唬人。公车私用方式更趋灵活:把领导送来后车开走,领导需要时再来接;领导进去扫墓,驾驶员在陵园周边开车绕圈……

公车私用也不仅是用于扫墓,还被人大摇大摆堂而皇之地用来出游和娱乐。日前,人民日报记者在河南省一些旅游景区、娱乐场所定点走访,调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随机拍摄200余辆“疑似公车”,经公安部门查证,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名下的车辆只是少数,但记者依然捕捉到了一些公车的身影。比如,3月31日,星期日,河南省审计厅的一辆白色别克商务车开进了少林寺景区停车场,很难想象是为了公务;3月30日,星期六,郑州市绿博园迎来了开封杞县供电局的一辆黑色本田雅阁轿车,莫非供电服务业务也搞了跨地区?

公车顶风违纪扫墓甚至游玩,不仅挑战公众对公车私用的容忍度,同时是对相关部门查处公车私用活动的巨大考验。虽说前段时间曾查处了一些公车私用行为,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处分,但这显然并未对公车私用形成持续有效的强大震慑力。新华社在分析公车私用于祭扫禁而不绝甚至“推陈出新”的原因时指出,一是部分公职人员心存侥幸,认为公众和媒体清明忙于踏青游玩,无暇将监督的视线瞄准自己;二是相对私家车而言,公车享有更多特权,比如部分停车场对党政机关车辆免收停车费,可占的“便宜”不少;三是个别地区对公车私用行为惩处力度不够。南京水务集团近日对媒体曝光的本单位公车祭扫人员作出处理决定:“责令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撤销小车班班长、扣除当月绩效奖金、补交用车费用100元。”这显然未能对公车私用者形成足够的惩戒。

而从更深的层次来看,治理公车私用需要多管齐下,既要强化制度约束,更要加强社会监督,做到让人不敢私用公车、不能私用公车。在内部管理上,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给公车装载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严防公车“私奔”。对那些顶风违纪者要进行严厉处罚,直到他们真心喊痛不敢再犯,并以儆效尤。在引入外部监督、舆论监督、公众监督和网络监督等方面,将公车配备使用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必要时统一挂“公车牌照”便于社会监督,要知道群众的监督有时甚至比GPS定位还要准确。总之,要管牢“脱缰”的公车,必须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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