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组稿】新加坡“重典”治腐败

摘要:在腐败问题相对严重的亚洲,新加坡是个例外。十多年来,新加坡一直被国际公认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

在腐败问题相对严重的亚洲,新加坡是个例外。十多年来,新加坡一直被国际公认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新加坡从来没有腐败问题。1959年实现自治时,新加坡的腐败问题依然猖獗,且普遍存在于社会各个层面。现在,新加坡成为世界最廉洁国家,与政府的高效透明、法律的严厉、昂贵的腐败成本以及有力的预防措施密不可分。

贪污调查局行动高效

成立于1952年的贪污调查局是新加坡负责调查和防止贪污的独立机构,其性质类似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廉政公署。新加坡多年保持最廉洁国家的纪录,与贪污调查局的高效行动分不开。

(图片: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标识。)

2011年,贪污调查局总共接到757宗举报,其中约65%与腐败相关。经过该局局长和一些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所有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最终确定有138宗举报值得进一步调查,进入调查程序。在已经结案的136宗案件中,其中131起被告最终被定罪,2起罪名不成立,另有3起以撤诉告终。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高效的工作方式还体现在为公众服务的理念上。贪污调查局制定的一些接待投诉的效率标准有点服务行业的味道:对于投诉者要90%在5分钟之内接待,其余10%也要在10分钟之内接待。所有热线电话接听时响铃不超过4次,90%不超过响铃三次。

此外,对于所有亲自到贪污调查局提出的举报,要立即告知举报人其提供的线索是否可查。调查线索分配给调查官之后,要在48小时之内开始调查;对于那些在举报时仍在进行之中的贪污事件,则要保证马上采取行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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