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长中的财税改革(2)

包容性增长中的财税改革(2)

习主席在讲到“中国梦”时,强调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让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全国人大刚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完善和加强宏观管理,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去干预,真正让市场起作用”。这些方案还提出一些具体的任务,比如说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收费,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等等公共服务,同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其实背后都是财政问题。

2012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指出,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做好民生工作,这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政府不能只要碰到民生问题都要去做,什么是基本需要?底线是什么?财政能不能可持续?承诺过多而收入不够,我们会走向第三种模式,那是不归之路。“完善制度、引导舆论”也很重要。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民生政策,制度是不完善的,往往是没有约束的。我们应该帮助穷人,而不应该帮助懒人,我们制度中有很多这样的问题。当然还要“引导舆论”,舆论上常常是提到民生就好象站在道德高地上一样,实际上这是一个综合问题,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

全国人大通过的改革方案还提出一些方向性要求,其中财政税收改革是专门强调的重点改革。包容性发展要求把创造机会均等,平等发展,维护社会正义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这些方面涉及非常广泛,而且往往又同财政制度相联系。所以,财政既要加快自身的改革,完善财税制度,也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的改革,着重于建立机制,促进包容。

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中共三中全会都对改革做出了部署,我想十八届三中全会如果依循惯例,大致也应该是这个内容。财税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理清改革思路,提出发展建议。

改革是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过去30多年来,中国坚持市场取向,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改革,在此过程中,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进行了多次重大的变革,与各方面的改革相配合,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国家的财政实力也不断壮大,财政状况总体健康。尽管改革和政策调整任务非常艰巨,我仍旧相信,我们已经站在新的起点之上。方向是明确的,也有一定的经验和理论准备,新一轮财税改革会取得更为长足的进展。

作者系财政部部长。本文是作者3月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会上所做的演讲,本刊根据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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