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优督导 以督导强教育

以改革优督导 以督导强教育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事业。近年来,在提高教育质量上,教育督导发挥的作用是至关重要和不可取代的。顺应优先发展教育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慎乃出令,令出惟行。《意见》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为优化教育督导、提高教育质量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抓好落实,强管理、优执行、严问责、重保障,确保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强管理,落实教育督导职责。“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的顶层设计,优化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能、压实管理责任,是优化教育督导、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之举。各相关部门要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上下功夫,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要结合实际,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分工,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各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优执行,提高教育督导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不沉下心来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教育督导就只是挂在墙上的制度,不仅不能发挥提高教育质量的作用,反而会衍生出新的形式主义,受人诟病。各地各部门要在优化教育督导运行上下功夫,双管齐下做好督政、督学工作。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对学校的督导,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并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要进一步深化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管理监督。

严问责,保证教育督导效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教育督导的目标是提高教育质量,但若只是“一督了之”,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置之不理,把提出的整改要求束之高阁,教育督导只会沦为“纸老虎”。各地各部门要正视改革教育督导问责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规范反馈制度,提出整改要求;强化整改制度,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健全复查制度,防止问题反弹;落实激励制度,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严肃约谈制度,将其作为政绩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通报制度,形成倒逼整改合力;压实问责制度,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重保障,强化教育督导力量。教育督导是一种有效方式,也是一项具体工程。执行教育督导,必然需要法治、物质、平台、队伍等保障的有力支撑。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让教育督导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规定妥善解决好教育督导工作人员的办公、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要整合构建全国统一、分级使用、开放共享的教育督导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教育督导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要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系统深入研究,并采取适当方式培养壮大教育督导研究力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地各部门只要吃透《意见》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就一定能如期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以突出的教育督导成效推动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不断夯实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教育基石。(责编:张慕琪;校对:赵一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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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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