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无奈禽兽,商贩才禽兽不如

制度无奈禽兽,商贩才禽兽不如

在福建漳州南靖县,两名被当地镇政府雇请来负责无公害处理病死猪肉的工作人员,将捡来或以几毛钱一斤买来的病死猪,私自屠宰后,运往湖南、广东等地,最终流向了餐桌。短短三个月,两人竟卖出近40吨病死猪肉,案值达300余万元。此案3名主犯已被逮捕,仍有多人在逃。(5月5日《潇湘晨报》)

“羊肉牌”老鼠肉,“放心牌”病死猪肉……要不是公安部的专项行动,这些绵延数月、甚至数年的潜规则,可能还要一直循环下去。有人说,中国人的“百毒不侵”就是这么炼成的;还有人说,当我们以为只是吃了牛羊肉后,其实是吃了一整个动物园。各种坑蒙拐骗,各种丧心病狂,在脆弱的食品安全领域妖异上演。

有一点是肯定的:专项行动解决不了常态化的问题,而肉制品质量安全失守的根源,在于事前的监管无底线、无下限。商贩所谓的禽兽不如,是资本天性的极端表达而已。以数十吨的病死猪肉事件为例,两个职能部门的“临时工”,短短几个月,竟然成功突破食安层面的重重封锁与防线,将病死猪肉火速送到千家万户的餐桌上,这究竟是作奸犯科的“神奇”还是看门护院的不作为?问题直指诸多可疑的环节:一者,病死猪肉收购是不是已经成为一种产业?在福建漳州南靖县,相关人员直言病死猪处理其实“无人监管”。这让人联想起“奇幻飘流黄埔江”的2万多头死猪,去年开始,嘉兴市政府严厉打击了收购死猪的贩子,转过年来,当地存栏生猪大批死亡时,就只有“一江死猪向东流”。这中间隐喻了怎样的历史,耐人寻味。

二者,猪肉质量监管链条何其薄弱?记者就如何堵住病死猪肉流入市场,问询漳州市农业局蓝武汉副局长,其表示对销售病死猪肉,农业部门会会同公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他拒绝介绍堵漏洞的措施。从生产部门到流通部门,从交易部门到监管部门,惟有产供销一条龙“合谋”,才能让病死猪肉“起死回生”。据说很多地方猪肉供应都能数码扫描了,深蓝色的放心肉印戳更是早就遍及神州,技术环节的创新、监管环节的精细,都抵不过执行者的敷衍塞责与不作为。只要一个环节较真,这些明目张胆的问题肉都不可能招摇而过,但偏偏就是一连串的失守,于是等到东窗事发后,数十吨病死猪肉才成为铁案。但风声过去,这些本就失守的环节,还会随着售卖者伏法而忽然良心发现?

好在前几日,最高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对食品加工、流通等整个链条的全程覆盖,到针对食品安全犯罪链条性、团伙性等特点的全处罚,再到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剥夺其再犯能力和条件,严厉的如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致人死亡最高可判死刑。食品安全治理,终于承认了乱世重典的逻辑。问题是,小概率的案发与问责,能否真的吓住问题肉的此起彼伏?暴利煌煌,商人最懂得计算投机风险。

进场3秒就要吐的病死猪肉,就这么顺顺当当换了银钱、流入消费者的胃肠,怨愤都是枉然。也许这则寓言再次证明一个浅显的真理:先是制度无奈禽兽,后才有商贩禽兽不如。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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