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要靠“里子”撑

“面子”要靠“里子”撑

摘要:这几天,我市某街道的一条道路上,正在沿路建一道墙,将居民房屋遮挡住。道路沿线有些居民常乱抛杂物,加上有的房子破旧严重,砌上这堵围墙后,可以挡住脏乱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中有首查责任制: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首查责任机关。

5月4日南报网讯:这几天,我市某街道的一条道路上,正在沿路建一道墙,将居民房屋遮挡住。建墙千米不仅花费百余万资金,而且影响到居民生活,遭到一些居民反对。这些居民认为,这是在建“遮羞墙”,搞面子工程。

据报道,这道墙长1600米,全部耗资近130万元,由街道拨款。当地社区负责人说,这是在进行环境整治,主要起美化作用。道路沿线有些居民常乱抛杂物,加上有的房子破旧严重,砌上这堵围墙后,可以挡住脏乱差。当地居民说,社区自来水管道经常坏,有钱砌围墙还不如把钱用来修自来水管道。里头面貌没改变,建这堵围墙又有什么用?该街道建管所回应:这不是“遮羞墙”。此处马上要拆迁,一旦拆迁扬尘污染大,砌围墙是为了防尘。

这墙是“遮羞”还是“防尘”,暂且不表。其中问题却不容忽视。从这则报道不难看出,至少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是客观存在。整治脏乱差,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当然要赶快做。其实,要“体面”也不是坏事,但“面子”要靠“里子”支撑。没有“里子”支撑,“面子”终究要丢光。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以建墙的形式来应付检查,在不少地方也接二连三出现过。其结果都是不仅没遮住丑,反而把这种弄虚作假坏作风暴露在群众面前。我们务必吸取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中有首查责任制:首先发现违法建设或者接到举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首查责任机关。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案件材料移送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处理;受移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首查责任制不仅适用于查处违法建筑,也适用于整治环境脏乱差。媒体关注这道墙,已把当地小区环境问题摆到了明处,履行首查责任就得以高效整改回应群众关切,万万不能“糊”。

再有百余天亚青会就要举行,世界目光将聚焦南京。环境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着南京、江苏形象,乃至中国形象。在环境整治问题上,只顾“面子”不顾“里子”,就可能把“面子”丢大了。把城市环境从里到外都做到最优,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更为紧迫和重要。市容市貌破旧乱,居住环境脏乱差,大大影响了市民幸福感。扎扎实实搞好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质,各级干部责无旁贷。当然,对那些“糊弄型干部”,督查问责也不能手软。对干部是否热衷于“面子工程”,老百姓心里有数。在干部考核中加强民意权重,让要“面子”不要“里子”者装不成样子,也需要拿出更具体办法。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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