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家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应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文化消息,毕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们国家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所谓“国保”是也。但我省对此好像反应平平,昨晚8时落笔之际,在省文化厅的官方网站上尚没有看到相关消息。山西则不然,几天前就豪气地宣布自己以181处入选而位居全国之首;并且,哪个市哪个县多少、都是什么,清清楚楚地开列出来。检索一下还可以发现,不少省份都发出了自己“新增”多少的消息。
当然,也许是我在那个官网上查得不够仔细,或者方向不对,发布这类信息是在别的地方吧。既然没有看到广东有多少入选的相关信息,便“自己动手”,当年延安困难时期此举能够“丰衣足食”,现在则能把自己关心的问题尽快弄个明白。那份名单虽然长达118页,好在查找起来并不难,人家分好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大类,每一类里面,各个省市区的又排在一起,找到一个就能牵出一串。这样一共数出了广东入选32处,除了“其他”没有之外,另外五类都或多或少,最多的“古建筑”有13处,最少的“石窟寺及石刻”有两处。这32处的分布倒是十分均匀,珠三角及粤东西北,一概没有遗漏。挑自己了解的说,广州有五仙观、镇海楼、中共三大会址、南海神庙;梅州有人境庐和荣禄第;茂名有冼夫人墓:韶关有丹霞山摩崖石刻、南粤雄关与古道……
从1961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起到现在的第七批,汇总一下,不难发现若干规律性的变化。1961年公布了180项,1982年第二批公布了62项,1988年第三批公布了258项,1996年第四批公布了250项,2001年第五批公布了518项,2006年第六批公布了1080项,此次再公布了1943项。能发现些什么规律性的变化呢?首先,在正常的年代,公布的周期基本上为五六年一次;其次,虽然如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所言,“每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是严格按照标准,遵循程序评选出来的”,但公布数量总体上还是呈大幅上升的态势,此中发出的信号则无疑是国家层面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得到提升。那就不妨把它理解为一根“指挥棒”,概因从现实的功利角度来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啻“金字招牌”,挂上这块招牌,有相当一部分就能够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景区。各级地方政府明了这点,就不必把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弄得水火不容,一旦冲突,前者必须为后者让路,文物保护单位同样可以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尤为重要的是,优秀传统文化往往正是通过文物来体现、来实现文化传承的。“国保”单位无不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的精华,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把全国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串联在一起,不啻于一部“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中国历史教科书,国人了解自己的国家,就应该从这些“点”所构成的脉络入手。具体到某一个省某一个市县也是一样,把自己辖区内的各种文物保护单位汇集在一起,就是一部生动的乡土教材。前人云,不洒扫一庭何以扫天下?鄙人云,不了解乡土何以了解自己的国家、民族进而谈论热爱?
广东不是要建文化大省或强省吗?还是应当对国务院的这次公布重视起来,增强自豪感之余,借此来普及或强化一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使干部和群众对文物保护有一个正确的理念,等等,都是不可多得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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