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缺乏见识”说,恰是做贼心虚的表现(2)

日“缺乏见识”说,恰是做贼心虚的表现(2)

当《人民日报》关于《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署名文章发表后,日本又做出了很不正常的反应,再一次露出强盗牙齿。文章发表的当天,也就是5月8日,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对《人民日报》刊登论文质疑日本对冲绳主权正当性表示不满,称“完全是缺乏见识的见解。(冲绳)毫无疑问是我国领土”。

日本这样无理主张,甚至谴责中方“完全是缺乏见识的见解”,更有冲绳毫无疑问是日本领土的说法,简直是做贼心虚、打肿脸充胖子的又一个表现。钓鱼岛问题需要解决,冲绳问题也可以再议,直接击中了日本这个贼心不死国家的致命要害。靠侵略扩张过日子的日本,碰上了大麻烦,自然是心虚慌乱不已。

《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有理有据地指出:“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日本政府以武力……吞并琉球王国”。而二战结束时,日本天皇接受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对此,日本哑口无言。不过,以强盗、倭寇、军国主义打底的日本,即使在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面前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老实下来,其强盗野性很难收敛。

5月9日,《环球时报》在综合报道中说,菅义伟8日继续逞能地回应中国媒体上出现的“琉球再议”主张。菅义伟近乎于歇斯底里大发作,他很苍白地呻吟着:“正如明确的事实,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国际法上这毫无疑问都是我们的领土,无可争辩。如果中国出现了那样的论评,明显没有道理。”

日本显然是胆胆突突的样子,完全是内心空虚,强词夺理,更是自我壮胆,煞有介事。他们的所言所语从来就没有足够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作支撑,从来都是毫无生命力的碎片,只能是说给自己听,安慰自己那颗龌蹉的心灵。

我们注意到,《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有力地论证了日本“窃占”钓鱼岛绝非什么“和平方式”,而是近代殖民侵略的产物,是甲午战争中日本战略的一环。署名文章最后表示,《马关条约》签订,清政府没有能力重提琉球,台湾以及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琉球就被日本夺走了。

但是,1941年中国政府对日宣战,废除《马关条约》。随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作出了战后处置日本的规定,日本天皇接受了这些规定。依照这些规定,不仅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这就是谁也推翻不了的事实,日本可知否?

“琉球再议”,这是中方牢牢把握的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所使然。而日本的“缺乏见识”说和“琉球属于日本”的主张,就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了。由钓鱼岛问题引发出琉球问题,直击日本挑衅、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要害,令日本难以隐藏日本军国主义魔影。于是,他们满口雌黄,倒打一耙,污蔑中国“缺乏见识”。

事实上,日本才是缺乏见识的国度。冲绳是琉球群岛中最大的岛,距日本本土约1000公里,是琉球王国的中心。琉球一直向中国皇帝朝贡,直到1879年被日本吞并。对于这一事实,日本岂可罔顾?

琉球和冲绳的历史,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同时强调钓鱼岛从来就不是琉球或冲绳的一部分,更不是日本固有的领土。1972年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基本见解》,声称:“该列岛向来构成我国领土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根据明治二十八年五月生效的《马关条约》第二条,该列岛并不在清朝割让给我国的台湾、澎湖诸岛内。”这成为日本所谓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之一,十分幼稚可笑。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上个世纪70年代之初,美日背着中国签定《旧金山和约》,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管理权转给日本。这种私相授受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和约》的规定,可谓是非法而无效。琉球被日“夺走”,但主权仍属于中国;钓鱼岛被日“窃取”,但不改变属于中国的事实。

日本又可知否?你们的“缺乏见识”说,无疑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大凡贼者,都具有这样的一个明显“病症”,那就是太过神经过敏,而且自以为是,死皮赖脸,死活不认账。其原因在于他们就想过强盗的日子,侵略了别国,还说是学术问题,与政治无关。当下安倍晋三政权鼓噪的“侵略未定论”,不就是这样野蛮无理吗?不可理喻。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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