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信息公开何难之有

司法信息公开何难之有

摘要:以此观照王烁涉枪案,这虽是个案,又超出了个案的影响力。就在本月10日,最高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案情决定舆情”“司法公开是最有力的舆论引导”的理念,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公开。

以此观照王烁涉枪案,这虽是个案,又超出了个案的影响力。司法机关能否回应社会关切,公开相关信息,将是司法公正的又一检测器。

本月15日晚,王烁卷入一起打人事件,这也使他此前的涉枪案再次受到关注。据报道,2011年9月,王烁因涉枪案被公诉至东城法院,但后来案件如何进展至今未公开。有记者日前向相关司法部门询问此案情况,对方表示不方便回答,并希望记者不要再为难他们。

虽然报道没指明“相关司法部门”是哪个部门,但我们仍可以追问:此案是否受理?如受理是否已审理?如已审理是否已判决?如已判决,判决书何在?

从法律上看,这些信息的公开并不“难”。以判决为例,依刑诉法,所有判决一律公开。王烁案只要落判,法院就应主动公开判决。如果法院对公开判决信息感到“为难”,那么网民据此展开合理想像也就很难避免了。

就在本月10日,最高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表示,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案情决定舆情”“司法公开是最有力的舆论引导”的理念,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如果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小事就会拖大,大事终会拖炸,最终伤害的就不仅是涉案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司法的权威与公信。

说到司法公开,当然不是建个网站上传一些法律文书就算完成了任务。要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就必须公开所有裁判文书。精心挑选的公开不是公开,因为最需要监督的,并不是那些优秀的裁判,而恰恰是那些上不得台面的裁判。

司法公开也有助于司法机关抵御外来压力。是什么让司法部门在公开法律规定的司法信息时感到“为难”?如果这种外部压力大到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将其引导至舆论平台与公众监督进行公开博弈,将是相对合理的选择。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一种要求,也是一种期盼。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又是通过个案来传递来实现的。在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上,恰可适用管理学上的一个著名公式:“100-1=0”。尤其对社会普遍关切的诉讼,一旦有失公正,将使司法机关在其他案件上的努力随之化为泡影。以此观照王烁涉枪案,这虽是个案,又超出了个案的影响力。司法机关能否回应社会关切,公开相关信息,将是司法公正的又一检测器。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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