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 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5)

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 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 推动工作(5)

摘要:为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市委举办了15期部委办区县局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现将第8-15期培训班学员的学习体会摘要刊发。(作者系专题培训班第十一期学员,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巡视员、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挖掘整合社会资源 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郭宝琴

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对政法、综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紧紧围绕提升科学发展、推进惠民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新城、新示范镇和新农村三大建设任务。为确保各项建设的顺利实施,全区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坚持在改革中抢抓机遇,在创新中不断前进,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做群众工作上,努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大力推进基层“三个三”工作体系建设,实现让干部扎根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满意在基层。

“三个三”就是整合“三个站室”、实现“三个下沉”、推动“三个参与”。整合“三个站室”,就是整合村居综治信访服务站、社区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规范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平台。实现“三个下沉”,就是把化解矛盾工作延伸到村居、行业和农户。首先是政法干警的工作下沉,我们选配部分优秀政法干警弹性挂职重点村街党支部副书记,协调解决村街发展建设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也为青年干警搭建了实践锻炼的平台;其次是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下沉,充分发挥基层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访民情、化民怨、解民忧,密切联系群众;第三是人民调解的工作下沉,将人民调解引入矛盾纠纷多发区域、领域和行业,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高效快捷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推动“三个参与”,就是要形成化解矛盾的群众工作基础。首先是推动老公安、老法官、老检察官“三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选聘政法部门老同志担任街道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配合工委、办事处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其次是推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第三是推动“乡贤”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健全“乡贤”工作制度和奖励机制,发挥“乡贤”工作优势,使之成为具有武清特色的一支群众调解队伍。

(作者系专题培训班第十二期学员,武清区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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