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社会建立的两个条件(2)

诚信社会建立的两个条件(2)

诚信社会与古代理想大同社会

谈到诚信社会建设,让我不由联想到古人对“大同社会”的描写:“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诚信社会与古代社会大同社会的关键联结,就是都有一个“信”字。但是要达到古代“大同社会”的理想境界,诚信社会建设还缺少许多至关重要的构件。在我看来,“大同社会”至关重要的构件至少包括:“天下为公”的经济体系;“选贤与能”的政治体系;“讲信修睦”的社会体系;“皆有所养”的福利体系;“不必为己”的道德体系;“外不闭户”的安全体系。我称它们为“体系”而不称之为“制度”,旨在强调它们在古代“大同社会”的自然天成性而非人为建立性。与其说它们是制度,还不如说它们是习惯。这种社会习俗是一种产生于自然秩序的行为规范。按照美国社会学家罗斯的观点,人性中也有自然秩序的要素,它们是同情心、互助性和正义感,类似于孟子的“四心”,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在熟人社会,社会秩序就是靠人性中自然秩序要素来维持的。

而在陌生人社会,人性中的自然秩序要素,诸如习俗、道德不再发挥主要作用,即非正式控制手段基本不灵了。因此,需要有像法律这样的正式社会控制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从文明的起源上讲,熟人社会即农村社会,陌生人社会即城市社会。熟人社会不存在诚信问题,因此,也不需要解决诚信问题的法律。陌生人社会存在大量的诚信问题,所以才出现解决这些诚信问题的法律。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诚信社会既是道德社会,又是法律社会。

诚信社会与古代大同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后者不仅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靠自然秩序来维持。前者既有道德,也有法律,社会秩序主要靠社会控制来维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陌生人社会,治理的手段既有习俗,又有道德,更有法律,是“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的结合。诚信是欺诈的对立面,没有欺诈就没有诚信。因此,法律要在保护诚信、打击欺诈、促进人们识善、向善、行善上发挥导向作用,绝不能让欺诈行为得逞。

道德的堕落导致法律的堕落,法律的堕落进一步加剧道德的堕落。在法律和道德的博弈中,虽然道德是法律之母,但是法律是强者,而道德则是相对的弱者。特别是在市场交易法则无孔不入的今天,法律天平有向金钱、权势倾斜的危险。对于法律的这种异化,立法部门更应该尽快立法加以防范和惩处。《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道德和法律的博弈,只能走“致中和”、“尚中和”的道路。因为这是“位天地、育万物”的至善之道。

个体缺乏诚信,个体的视、听、言、动就会失去标准;社会缺乏诚信,社会就会失去人际信任和群体情感,从而变成一片繁华的沙漠。当下社会问题的产生,不是因为社会缺少了法律,而是因为人类缺少了共同灵魂,社会缺少了社区精神。在解决灵魂和精神之类的问题上,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它介入进来解决这类问题,不仅与事无补,而且只会把问题搞得一团糟。

诚信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探讨

诚信社会是以诚信之道为主导的社会,《周易口义》云:“诚信之道发于中,行于外,使天下之人皆信之。”《周易口义》又说:“籍天下之重器而天下之人均感悦而化之者,是必推诚信之道,使其仁义教化藏人之肌肤,沦人之骨髓,然后感悦于心而归之也,是非由劳神役思谆谆然取其心而求感之也,咸感也……圣人不以心求感于人而人自感之,亦如天地二气自然交通而万物化生也。”这就是说,诚信之道即感化之道。

古代社会的人际关系是熟悉的、亲密的、信任的、依赖和粘着的,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是陌生的、反感的、不信任的、独立的和连接的。由于这两种社会人际关系的性质截然不同,所以它们建设诚信社会的体制机制也截然不同。在机械团结的古代社会,由于人际关系是共有的、首属的,自然秩序控制主导一切,所以只有“信”而没有“用”,即没有以社会交换为基础的信用制度,因为在那里并不存在信用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经济、社会、金融和法律基础。在这里诚信就是一切,有了诚信就有了一切。这是迪尔凯姆所说的机械团结。

现代社会以地缘和相互依存关系来组织其公民,这种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交换关系,互惠和利益是处于交换关系中的人首先要考虑的。在这种交换关系中,人与人的地位是平等的,没有绝对权威或绝对道德能够改变这种人际关系中的利益取向;同时,绝对的自私自利也是为这种关系所不容的。只有承认对方的存在权利和合法利益,才能保证自己的存在权利和合法利益,这就是现代社会赖以整合的基础,这就是迪尔凯姆所说的有机团结。

诚信社会的建立至少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是必要条件,那就是建立以诚信为本的社会诚信体制。以诚信为本的社会诚信体制包括诚信政府、诚信制度、诚信组织、诚信社区和诚信个人。在这个体制内,从政府到个人,都必需以诚信为灵魂,以诚信为驱动力。五个层次的诚信体制之间的关系是:诚信政府建设是核心,诚信制度建设是关键,诚信组织建设是基础,诚信社区建设是依托,诚信个人塑造是目的。第二个是充分条件,即建立保证社会诚信体制灵活运转的社会诚信机制。讲体制必须要讲机制,这是因为:体制是机制的基础,机制是体制的保障。保证社会诚信体制灵活运转的社会诚信机制建设,主要是指对违反诚信道德行为的惩罚措施和对遵守诚信道德行为的适当奖励措施。遵守诚信,本来是每个公民的起码道德、每个公民的本分,是根本不需要什么表彰和奖励的;但是在转型期的当前特殊条件下,适当地表彰和奖励诚信行为,有利于树立以诚信为本的优良社会风气,间接来说也是对不诚信欺诈行为的打击。总之,诚信社会的建立,一靠道德,二靠法律,二者缺一不可。

诚信社会建设的方法路径探讨

诚信社会建设的方法论决定诚信社会建设的方法和路径。建设诚信社会的构件、器具和元素都离不开诚信,根据古人研究,诚信感通的规律有四种情况:1、以诚感诚则吉;2、以诚感伪亦吉;3、以伪感诚则凶;4、以伪感伪亦凶。所以,我们只能以诚信引领诚信,以诚信播种诚信,以诚信建设诚信。反过来说,以虚伪是引不来诚信的,从虚伪中是长不出诚信的,用虚伪是建设不了诚信社会的。

诚信社会建设可以用教育学上的各种专业方法,譬如,可以用社会工作教育中群体工作的信任训练法:一种信任训练是这样的,在前面有众人保护的条件下,让当事人站在桌面上往下翻,因为有众人的保护,所以当事人知道没有什么危险,敢从上面翻下来;另一种信任训练挑战性更大,就是让当事人蒙上眼睛,由两个人掺扶着过桥和走崎岖不平的山路,并可在途中设计一些突发状况。通过这些项目活动,增强人们对人际关系和周围环境的信任感。教育学还可以通过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使其成为传播诚信的使者,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在诚信教育上的宣传队和播种机作用。

诚信社会建设还可以采用组织宣传的方法,例如,把诚信标兵与诚信榜样组成诚信宣讲团,到各地、各单位作报告,以真情实感讲述诚信故事,宣讲从事诚信行为的幸福快乐感及其积极功能。还可以用身边的鲜活例子,进行现场宣传,让人们了解并真正认识到,当今社会上还是好人多,讲信求义的人多,社会的光明面运运大于社会的阴暗面,让人们充满信心。见什么人都怀疑批判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同样,悲观的观点、看不到光明和希望的观点也是没有根据的。

社会还可以组织各种各样的兑现承诺的诚信行动,让人们在群众面前做出一个可以实现的小小诺言,过一段时间检查这些诺言的实现与否。在此基础上让人们再做出一个比较难以实现的更大承诺,过后检查其实现程度;以此类推,不断提高诺言的困难程度,以便检验人们信守承诺的诚信程度。通过这些节目或游戏,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诚信训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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