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新语】144:坚持科学维权观

【之江新语】144:坚持科学维权观

摘要: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注重维护群众合法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

【编者按】2003年2月25日,浙江日报头版多了一个特色栏目——《之江新语》专栏,署名“哲欣”,而“哲欣”就是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所用的笔名,取“浙江创新”之意。2007年5月,这些文章集结出版,书名《之江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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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维权观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基本职能。当前,在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和权益纠纷,给群团组织的维权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正如发展要讲科学一样,维权也要讲科学。坚持科学维权观就是科学发展观在维权工作中的体现和要求。

坚持科学维权观,关键是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统筹协调。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注重维护群众合法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把维权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同时,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维权工作作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打破部门分割,整合维权资源,完善维权管理网络,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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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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