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 释放农村改革红利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 释放农村改革红利

摘要:江西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国家农产品战略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涌现百亩以上种粮大户1.2万余户,种植面积达416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万家,合作社成员数超过20万户,带动农户164万户,出资总额近315.6亿元;拥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0家,省级龙头企业472家。

江西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国家农产品战略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经过多年努力,江西现代农业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粮食实现“九连丰”,农民收入实现“九连快”,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得到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有序推进。截至2012年底,全省已涌现百亩以上种粮大户1.2万余户,种植面积达416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9万家,合作社成员数超过20万户,带动农户164万户,出资总额近315.6亿元;拥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0家,省级龙头企业472家。

但从总体上看,江西农业现代化建设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现代农业发展先进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根本形成。因此,今后一段时期,江西农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为抓手,推动从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转变,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夯实基础,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江西应有的贡献。

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重要意义

其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这一制度的实质就是使农户成为生产主体,赋予农民生产经营权和个人财产所有权,确立农民在农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实践证明,这一制度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成功地解决了制约全国发展的温饱问题。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交易范围不断扩大、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农业发展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如农业高成本、高风险、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态势日益明显,一些地方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等问题比较突出,“谁来种地”、“怎样种地”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普遍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农户的适应性来看,“原子化”的农户生产(指农户之间互不联系、高度分散化)与大市场之间的链接不畅或低效率的问题已经凸显,既直接影响农产品的供给安全,也难以维系农业生产发展持续不断的动力。

为了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重大思路是新时期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指针。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不是否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而是要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合理内核”与现代农业所需要的规模经济效益结合起来,以扬弃的哲学思想和集成创新的改革思路进行优化重组和扬利抑弊。

其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是继续激发农村改革“制度红利”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毋庸讳言,一些地方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人口红利”、“土地红利”和“资本红利”。显然,只靠上述的“资源红利”拉动经济增长的粗放式发展已难以为继,也不可持续。唯有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利用其内生效率机制与溢出效应,在微观层面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在宏观上引导整个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方向转型,继续激发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带来的“制度红利”,才能长久地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富裕。

二、创新江西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战略构想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就是要创造出一种既能保证农户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又能使农户家庭经营通过组织形式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其关键在于把握好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稳基础,明产权。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使农业生产要素得到了合理配置,使生产资料与农业劳动力实现了有效结合,其制度内核是合理和高效的,不仅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家庭经营是最有效率的农业经营模式。因此,在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过程中,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作为中国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农地监管,确保耕地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着力巩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成果,使农村土地产权更加清晰、农户土地用益物权(指依法对一定的土地占有并加以利用取得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真正得到落实。

第二,促流动,成规模。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发展现代农业,需要量大质优的“人、财、物”,需要切实解决“关键要素从哪里来,剩余要素往哪里去”的现实问题。但目前,发展现代农业面临着若干困境,如耕地流失、优质劳动力外流、农业萎缩与边缘化等。因此,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核心环节就是通过组织和机制创新,吸引拥有关键性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到农业产业中来,使农业产业中的剩余要素能够顺利地转移出去。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完善农村三大要素市场,即土地流转市场、劳动力流转市场、金融市场,促进农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这将成为今后农村改革发展的持久动力。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就要借助市场价格机制充分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提高土地流转的效率与频率,扩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半径与空间,使得经营能力较弱的农民利用市场价格信号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经营能力较强的农民。培育农村劳动力流动市场,就要大力推进我省农村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提升农村劳动力“能动”的正能量和大容量。优化农村金融市场,就要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作为融资工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形成土地证券化与契约化的可自我执行机制,把资本的流动性、逐利性与财产的排他性、收益性结合起来,实现土地资本化。

第三,强组织,实载体。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归根结底要有一批经济组织或契约形式作为载体,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使农民生产的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市场,实现价值。当务之急要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扶持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各类农民合作组织,构成一个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体系,夯实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创新的组织载体,通过其组织农民发展生产、搞活经营、开拓市场、增收致富。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和培育,落实扶持政策,创新扶持方式,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总体目标,确保完成今年全省农民合作社新增6000家、总数达到2.5万家、入社社员达到120万户的战略目标,使之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最重要的主体力量。

第四,抓产业,优服务。江西在粮食、畜禽、果蔬、油料、水产、茶叶、棉麻、中药、竹木加工等方面具有比较显著的优势,已经形成了主导产业。因此,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首先要围绕这些具有优势的产业展开,才有更强的带动力和示范效应。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创新,还必须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既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更要加快培育多元化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形成“公益和市场”良性互动的局面。

(作者系江西农业大学党委书记、研究员)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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