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对政府在转型方面的期待和建议

企业家对政府在转型方面的期待和建议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大多数企业家高度认同改革开放是推动经济转型的根本动力,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红利,而政府主导的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是经济转型成功最重要的基本条件。企业家期望政府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法制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为了解企业家对转型的认识及对政府的建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管所所属企业家调查系统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初组织实施了4015位企业家参与的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家认识到,过去30年对中国经济发展发挥过重要支撑作用的因素已经发生变化,未来的经济发展需要新方向和新动力,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创新,使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投入转变为创新驱动为主。

大多数企业家高度认同改革开放是推动经济转型的根本动力,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最大红利,而政府主导的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是经济转型成功最重要的基本条件。企业家期望政府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法制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此外,企业家还期望政府有效治理一些行业中长期存在的恶性竞争和不诚信行为,建设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商业文明,营造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发展、用心创新”的外部环境,为企业转型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生态系统。

经济转型能够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

大多数企业家认识到,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新的动力,其中,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尤其重要。

本次调查列出了7种对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因素,并请企业家评价这些因素过去30年对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及未来推动经济发展作用大小的变化。分析发现,企业家对这些因素的评价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过去30年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未来仍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的因素,“改革开放”排在第一位,企业家对其过去作用的评价值为4.5,同时认为其未来作用“不变”或“上升”的高达91.8%。另外一个因素是“资本投入”,排在第二位,评价值为4.26,同时认为其未来作用“不变”或“上升”的占76.5%。

第二类,过去30年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未来的贡献将呈下降趋势的因素是“自然资源利用”和“劳动力投入”,对其过去作用的评价值分别为4.08和3.97,认为其未来作用“下降”的比重分别为37.8%和49.5%,均超过认为“上升”的比重。

第三类,过去30年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其未来的作用将显著提升的因素是“企业家的创新”和“科技创新”。这两个因素在过去30年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评价相对不高,评价值分别为3.92和3.67,排在第五位和第六位,但有九成左右的企业家认为,这两个因素未来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将“上升”,明显高于其他选项。这表明,大多数企业家认识到,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新的动力,其中,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尤其重要。

经济转型需要政府加大制度改革推动力,改善经济转型的生态系统

调查表明,要为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生态系统,不仅需要建设良好的体制环境,还需要建设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商业文明。

企业家在认识到转型能够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力的同时,也期待政府通过全面深入的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为转型创造良好的环境。调查发现,关于“政府通过哪些方式促进经济转型,能取得最佳效果”这一问题,选择比重最高的五项依次是:“鼓励和推动企业实现产业升级”(43.7%)、“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38.5%)、“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37%)、“加快垄断行业改革”(35.4%)和“鼓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33%)。

分析发现,企业家选择比重较高的选项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家呼唤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希望政府“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19.9%)和“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9.1%);第二,企业家期待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17.7%)、“鼓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微观基础”(28.6%),从而真正“鼓励和推动企业实现产业升级”;第三,作为市场化改革和法制化建设的配套措施,企业家也期望政府能够“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6.8%)。

调查表明,要为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生态系统,不仅需要建设良好的体制环境,还需要建设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商业文明。关于“企业所在行业中存在的一些比较严重的现象”,企业家选择比重最高的六项是:“低价倾销”(52.2%)、“拖欠货款、贷款、税款”(40.3%)、“商业贿赂”(29.3%)、“借助一些官员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28.2%)、“不履约”(26%)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24.5%)。

分析发现,企业家的选择集中于两类不良现象。一类是不讲诚信、不守法规、不负责任的行为,包括“拖欠货款、贷款、税款”、“商业贿赂”、“借助一些官员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履约”、“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污染环境”和“利用政策法规制度的空子”等。另外一类是只顾短期利益的恶性竞争行为,包括“低价倾销”、“炒作概念,虚假创新”、“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标侵权、专利技术侵权”。

分组来看,制造业企业选择“低价倾销”、“拖欠货款、贷款、税款”、“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比重相对较高,表明制造业企业对行业中不正当竞争的感受更加明显;制造业中食品、医药等行业企业选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炒作概念,虚假创新”和“虚假广告宣传”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行业;非金属制品、化工、钢铁等行业企业选择“污染环境”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房地产企业选择“借助一些官员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商业贿赂”、“利用政策法规制度的空子”、“虚假广告宣传”的比重明显高于其它行业,这一现象值得关注。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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