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检察机关如何践行群众路线

核心提示: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回顾党的历史,兴衰成败都与党和群众的关系紧密相联。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刻反思在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上存在的问题,主动研究深化群众工作、维护民生民利的措施,认真思考教育实践活动需要把握的重点,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群众,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围绕这些问题,笔者谈一些认识和思考。

四大问题影响群众工作

感情淡漠。一些检察人员长期在机关工作,缺乏群众观点教育,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较少,不了解基层,不了解群众,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个别干警对群众的诉求漠然处之、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缺乏责任心,缺乏同情心。在这一方面,有几种现象值得重视:高速公路快了,但到基层少了;信息资料多了,但调查研究少了;网络媒体多了,但和人民群众面对面的机会少了;用电脑处理公文多了,但办事的效率低了;一些干部官做大了、权力大了,但做群众工作的本事小了;文凭高了、学识上去了,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却下来了。

履职懈怠。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充分。有的地方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够大,不敢查办要案和不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有些问题网络炒作了、揭露了,群情激奋了,才被动查处;有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甚至违法办案,致使正常执法办案遭到群众质疑;有的诉讼监督工作质量效果不够好;有的工作思路不清,不研究如何更好地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不研究如何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而是热衷于一些务虚的东西。对这些问题,群众有意见、有怨气、不满意。

与民争利。在当前利益多元化、阶层复杂化、资本与权力苟合趋势越来越明显背景下,掌控公共权力的不法官员谋求私利的欲望日益膨胀。毋庸讳言,检察院作为当前这样一个特定时期的“强势部门”,虽不直接拥有经济管理职权,但间接影响还是有的。现实中,个别干警利用检察权隐蔽经商,入股开矿办企业,有的协调或干预工程招投标,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对合法经营者可期待利益造成威胁甚至侵害,社会有议论,群众有看法,应当引起警觉。

违法违纪。近年来,我们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但是,少数干警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依然存在,为检不廉、违法干预过问案件甚至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情况时有发生,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现象没有完全杜绝。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六个统一深化群众工作

把依法履行职能同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的逻辑起点。一要主动站位全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三要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具体讲,执法办案要实现三个目标层次:第一层次是“定分止争,明辨是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第二层次是“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层次是“深化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司法对社会的调整功能。

把检察工作同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法治前提。运用法治思维。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尊崇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人民权益和尊重保障人权。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社会关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转变执法办案方式。在业绩评判上,由单纯重视提高办案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转变;在执法价值取向上,由总体强调严打、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案件管理方式上,由分散管理向集中、动态、透明管理转变;在办案方式上,从单纯办案、就案办案向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转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强化法律监督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基本手段。依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案件。要从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利益保障、最关注的公平正义等问题入手,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介入重大矿难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监管安全事件调查,严查背后的渎职犯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上访群众,有理的坚决纠错到位,恢复被损害的公正;对有情绪的,要耐心教育引导,解开心结;对有困难的,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采取资金补助、社会援助、办理低保等措施,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着力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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