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要实行“零容忍”

反腐败要实行“零容忍”

摘要:一些人认为,反腐败的重点是处理大案、要案,只要杀一儆百,就能教育一大片,进而渐渐地形成了一种“抓大放小”的错误认识。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摒弃那种“小贪”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零容忍”。

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就是不给哪怕再微小、再隐性的任何腐败行为一丝一毫的机会。一些人认为,反腐败的重点是处理大案、要案,只要杀一儆百,就能教育一大片,进而渐渐地形成了一种“抓大放小”的错误认识。一些领导干部也自以为只要“大案不犯”,即使是“小错不断”,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强调反腐败要实行“零容忍”,很有现实针对性。

腐败再小,也是祸害,在性质上“变不了”。养虎成患,固然是祸害,但苍蝇多了,同样也是祸害。不能因为它能量弱、破坏小,就忽视它的存在,允许它到处乱飞、传播疾病。十八大报告指出,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辨别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有错,而不在于错大错小、官大官小。所以,在反腐败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摒弃那种“小贪”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零容忍”。

腐败再小,影响不小,在危害上“伤不起”。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这样的腐败现象,在人民群众中的反映十分强烈,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听之任之,一些人会认为,领导干部连吃喝这些小节都不注意,都克制不了,还能带领我们干大事吗?还有一些腐败分子,虽说职位不高,事情不大,但如果当成“小的”给放了,人们会以小见大,认为小官都这么无法无天,大官还了得,进而会对我们的党和政府丧失信心。

小错不抓,可酿大错,在把握上“控不住”。其实,很多腐败分子都是从小错开始,逐步蜕化变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常思贪欲之害,谨小慎微,防微杜渐,坚守为人做官的底线,不越“雷池”半步;作为组织,更要坚持从严治党,“防患于未病之时”,从小事抓起,使干部不犯错误,犯了错误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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