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我一辈子不整人 不犯“左”的错误(3)

习仲勋:我一辈子不整人 不犯“左”的错误(3)

1979年4月初,习仲勋等广东省委领导同志赴北京出席中央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主要是讨论调整国民经济和当前思想理论工作。在会上,习仲勋和王全国多次讲了广东的情况和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如何利用广东的有利条件为国家多创外汇问题。先是在中南组会议上,习仲勋快人快语,直截了当地向参加会议的华国锋等中央领导同志提出:广东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应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积极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中央领导同志问广东要些什么权。习仲勋讲了广东希望中央给个新的体制和政策。他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广东作为一个省,是个大麻雀,等于人家一个或几个国。但现在省的地方机动权力太小,国家和中央部门统得过死,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的要求是在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放手一点,搞活一点。这样做,对地方有利,对国家也有利。又说,如果广东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是借用的话),可能几年就上去了。但是在现在的体制下,就不容易上去。后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听取各组汇报时,习仲勋再次讲:广东要是一个“独立国”的话,现在会超过香港。习仲勋这个尖锐、直率同时又是合理的要求,引起大家的关注,也得到许多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的支持。

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省委书记刘田夫(1983年3月起任广东省省长)等广东省委领导同志又单独向邓小平作了专门汇报。邓小平对习仲勋等人的汇报很是赞赏,说:新加坡吸收外资开厂,利润收入百分之五十可以拿到,还有劳务收入、税收。邓小平又说,广东、福建有这个条件,搞特殊省,利用华侨资金、技术,包括设厂。只要不出大杠杠,不几年就可以上去。美国人问我,你们这样搞会不会变资本主义?我说,我们赚的钱不会装到我们这些人的口袋里,我们是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变不了资本主义。如果广东这样搞,每人收入搞到1000至2000元,起码不用向中央要钱嘛。广东、福建两省8000万人,等于一个国家,先富起来没有什么坏处。

习仲勋向邓小平建议,希望中央下放若干权力,让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必要的自主权,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举办出口加工区。其实一开始并没有叫特区,因为在沿海搞来料加工,王全国最早提出来叫加工出口特区,后来广东省委在书面汇报中写成出口特区。在同习仲勋等人谈话中,邓小平高瞻远瞩地指出:“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会后,习仲勋等人很快回到广东。还在北京时,他就要秘书打电话给省委、省政府,把党中央批准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的消息传回来,以便做好必要的准备。

在邓小平提出创办“特区”不久,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立即率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段云,国家进出口委副秘书长李灏等组成了一个工作小组赴粤闽两地。来广东前,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都专门找他谈了话,叶帅对此也很关心。谷牧按中央的决定,在广东进一步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帮助广东省委起草一个文件《关于发挥广东优势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报中央。谷牧后来又到了福建,帮助福建的同志准备报告中央的文件。谷牧从深圳回来后,向邓小平汇报了粤闽两省对外开放与特区建设发展情况。最后,谷牧提个问题,现在他们叫了各种各样的名字,恐怕中央要统一定个名。邓小平不假思索地说:“就叫特区嘛!”同日下午在中南海散步时,谷牧遇到了邓小平。邓小平说:“谷牧,上午给你讲的,记清楚了吧,就叫特区,不要改了。”

197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正式出炉,也就是广东干部群众所熟知和对之充满感情的“中发(1979)50号文件”。50号文件给广东、福建两省在计划、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以较多的自主权。特别在外贸方面,允许广东有权安排和经营自己的对外贸易,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和合资经营等项目,省里可以自行审批。还确定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3月,中央在京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参加的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对于中央根据广东省委的要求做出的这一重大决策,习仲勋感到责任重大。他多次讲,他的心情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的是,广东有了这个权,可以先走一步,充分发挥广东优势,也为全国摸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惧的是,任务艰巨,缺乏经验,能否搞好,有些担心。习仲勋从北京回到广州后,广东省委于1979年5月至6月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期间,在穗的叶剑英元帅接见了广东省、地、市、县的主要负责人。叶帅语重心长地勉励大家努力工作,使广东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先走一步,并强调在上下之间、地方干部和外来干部之间要加强团结,为把广东的工作搞上去做出贡献。从这以后,广东根据中央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创办经济特区。开始了新的征程。

1979年9月,习仲勋和杨尚昆出席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接着又参加了党中央召开的一个讨论经济工作的座谈会。会议期间,邓小平对广东办经济特区问题作了重要批示。要广东省委放手搞,加紧搞。要宽些,快些,小手小脚没办法搞。邓小平还说:将来台湾回来,香港搞回来,也是特区。过去陕甘宁也叫特区。是我们中国的地方就是了。邓小平的批示,给广东的同志增添了新的巨大的力量。广东省委对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作了规划,加快了步伐。1980年8月26日,叶剑英委员长主持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1980年9月24日和25日,习仲勋、杨尚昆、刘田夫一起来到北京,向中央书记处汇报广东的工作,并得到中央负责同志的全力支持。中央书记处的会议纪要写道:“中央授权给广东省,对中央各部门的指令和要求采取灵活办法,适合的就执行,不适合的可以不执行或变通办理。”当时一位中央领导同志引用京剧《孙安动本》的故事,说定国公徐龙手上有明太祖所赐的黑虎铜锤。既然有中央的文件为凭,广东在实行特殊政策方面胆子就要大一点。此后连续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都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研究和解决两省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1984年1月24日,邓小平来到深圳视察。邓小平对深圳的同志说:“试办经济特区是中央的决定,我的主张,究竟办得成功不成功,我要来看一看。”当听到创办特区几年来工农业产值、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时,邓小平插话:“那就是一年翻一番喽。”深圳市委书记梁湘答道:是的,一年翻一番。邓小平听后点了点头。从24日到26日,邓小平在深圳视察了国贸大厦、深圳渔民村、蛇口工业区,26日晚上,邓小平为深圳写下了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0年9月,习仲勋被补选为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0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调广东的习仲勋、杨尚昆回到中央工作,他俩的职务分别由任仲夷和梁灵光接替。任仲夷担任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梁灵光任广东省委书记兼广州市委第一书记。1981年3月,刘田夫正式接替习仲勋担任广东省省长。1981年6月,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习仲勋被增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9月,在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上,习仲勋当选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负责中央书记处的日常工作。

在此期间,习仲勋参与了一系列重大决策的研究、制定,处理了许多重大和复杂疑难问题。在拨乱反正,推动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的新老交替,精简机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1988年4月,习仲勋当选为七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他亲自主持多部法律、条例的审议,参加了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间的交往活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2年5月24日,习仲勋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