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与“三农”绑定发展

城镇化建设与“三农”绑定发展

摘要:吉林特色城镇化,应该是城镇化建设与“三农”绑定发展。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实行表土剥离。建议尽快出台“吉林省表土剥离实施办法”,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作出  “刚性”规定,使表土剥离承诺与方案成为审批的前置条件。

吉林特色城镇化,应该是城镇化建设与“三农”绑定发展。“三农”分别指农村特色、资源环境与农业特色、农民特色。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尽可能少占耕地。目前我省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总体偏低。要做好城镇化发展规划,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要尊重各县乡的环境承载能力,尽量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少占用优质耕地,不引入污染耕地的产业。

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实行表土剥离。建议尽快出台“吉林省表土剥离实施办法”,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作出

“刚性”规定,使表土剥离承诺与方案成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同时鼓励学者开展表土剥离技术及标准研究,为项目实施和验收提供服务。

补充耕地要按产能“当量”进行。建议按产能将耕地划分若干等级,并确定不同等级之间的折算系数,按系数大于等于1的原则进行折算。保证补充耕地不仅数量相当,产能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当量”。同时做好补充耕地的质量检测与监测,达不到“当量”不予以验收或缴纳产能差价款。

新农村建设不能被冲淡,要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新农村建设重在改善村庄的生产生活条件,而城镇化建设重在发展产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两者没有对立,没有重叠,不能互代,而是互为支撑,应统一规划,协调发展。

要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与城镇化互动。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以机械化和信息化为特征的土地规模经营。城镇化引入的产业要与农业产业化有关联度,要能够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

追求农民利益最大化的城镇化理念,切实做好土地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三个绑定”,关键是要绑定农民利益最大化。要充分认识“土地依然是农民的命根子”,搞好土地确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尽快破除政府垄断征地,实行同地同权同价;“土地流转”必须强调合理流转,不欺骗农民;要保障农民在征地谈判中的主体地位,土地收益向“三农”倾斜。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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