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探索“内地版”廉政公署的反腐新思路

【案例】探索“内地版”廉政公署的反腐新思路

【反腐倡廉案例】

编者按:2012年9月8日,全国第一个整合惩防腐败多职能的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揭牌成立,该办公室将统筹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职能联合防治腐败,为我国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经验。让我们共同关注本期经典案例。

【事件介绍】

全国首个“廉政办”广东横琴新区挂牌将统筹纪检、审计等部门职能

 

2012年9月8日,全国第一个整合惩防腐败多职能的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揭牌成立,该办公室将统筹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职能联合防治腐败,为我国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经验。

据了解,横琴廉政办将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等4个部门。廉政办各部门对内是横琴新区的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内设机构,对上分别是珠海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派驻机构,接受横琴新区党委、纪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业务工作分别由市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对口指导,廉政办主任由市纪委委派。横琴将不再单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机构。

“一直以来,这些部门都是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成员单位。如果按原来体制,在横琴都要单独设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检察院、预防腐败局等部门,成立廉政办后这些部门不再单独设置,节省了人力、物力,精简了机构。但廉政办的部门对外接受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同时也是上级对口部门的派出机构,这是横琴廉政办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在职能整合上,廉政办对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多个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在惩治预防腐败方面实现信息等资源的共享,形成“一个平台办公,多双手抓落实”的“一体化”防治腐败格局,摆脱某一职能部门“单打独斗”防治腐败的局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也更加紧密,利于凝聚反腐合力。

据了解,横琴廉政办的成立,是广东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由多个职能部门“协作反腐”向整合力量“整体防治”转变的有益尝试,既是体制机制的突破,也是惩治预防腐败思路的创新。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强调,横琴要切实发挥廉政办整体惩防的职能作用,力争将横琴新区建设成在全省、全国拿得出、叫得响的“廉洁新区”,为全省的惩治预防腐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珠海市委书记李嘉表示,横琴廉政办是一个“体制机制的联合体,功能整合的试验场,一体化工作的新平台”,横琴新区要加大创新力度,借鉴港澳地区反腐败的经验,真正建成反腐倡廉工作的示范地区,其先进经验也将在珠海其它地区推广。

据透露,珠海还将利用特区立法权研究出台预防腐败条例,努力建成有珠海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综合体系。

珠海试水内地版廉政公署引发四大争议

9月8日,珠海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挂牌成立。广东省纪委称,这是中国第一个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机构,集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四大职能于一身,横琴新区将不再单设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机构,这是在反腐体制机制上的创新。

记者获悉,横琴新区廉政办将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等4个部门。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横琴新区廉政办的成立,摆脱了某一职能部门“单打独斗”防治腐败的局面,是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由多个职能部门“协作反腐”向整合力量“整体防治”转变的有益尝试。

多部门“协作反腐”机制

暴露缺陷

有研究腐败问题的专家认为,“联合反腐”是目前防治腐败的趋势和方向,多个职能部门“协作反腐”的机制已日益暴露出一些缺陷。

“比如,监督的时候可能存在‘缺监’的情况。对一些官员行为的监督,或是对部门的监督,通常会超越特定部门的监督范围。比如,监察机关只履行监察职责,审计机关只履行审计职责,有时候没有形成协同关系。”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力争将横琴新区

建设成“廉洁新区”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表示,要力争将横琴新区建设成在全省、全国拿得出、叫得响的“廉洁新区”,为全省的惩治预防腐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广东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说,横琴新区廉政办是“体制机制的联合体,功能整合的试验场,一体化工作的新平台”。

廉政办的规章制度

人员设置待后公布

记者联系横琴新区以了解廉政办具体运行情况。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横琴新区廉政办是由珠海市纪委主导,对具体情况暂时还不太清楚。

广东省纪委宣教室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横琴新区廉政办的规章制度、人员设置和其他相关情况,将随着其今后实际运行的深入,再更多地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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