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认定”
避免好党员蒙冤
避免借评议活动拉帮结派、打击“异己”
“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不合格党员,有些人有可能会借此机会清除党组织内部所谓的‘异己’或‘杂音’。”刚开始试点工作时,青福镇党委书记侯永峰有些担忧。
青山区通过多方征求上级组织部门以及不同层面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村党支部决议、镇党委审批、区委组织部审核”的三级认定程序。
支委会结合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汇总情况和党员现实表现,对党员作出“合格”和“不合格”的初步认定,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镇党委在审批前约谈不合格党员。并听取其说明和申辩,随机走访了党员群众60多人(次);区委组织部在与支部书记座谈、入村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召开部务会研究审核。对党支部处理不当的,上级党组织有权予以否决,并责令其重新整改。
青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唐秦榛说:“通过‘三级认定’,有效避免了借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实施拉帮结派、打击‘异己’现象的出现,确保了分析评议的结果被广大党员充分认可,没有引起不良反响。”
公平公正的做法也得到被处理者的认可,“我想通了,组织上对我的除名是相当慎重的。”色气湾村樊和平说,“入党30年了,怎么会走到这一步?”他还期望着有一天能够重新加入党组织。
三种“出口”
既刮毒也要疗伤
农村党员将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
在这次评议中,有18名党员民主评议合格票虽然高于60%,但因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性错误,不能很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群众满意度不是很高,由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对这些党员进行谈话告诫、督促整改。
青福镇赵家营村党员刘全长年在外务工,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主动参与村内事务管理,村党支部对他进行谈话告诫。他感慨地说:“以前老觉得入了党就一劳永逸了,只要不犯错就没事,今后村里有什么重大活动我都得积极参加。”
对已经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青山区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分类,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出党、党内除名”3种不同形式的处置。通过“三种处置”,既给了有改正意愿和决心的不合格党员改过的机会,也给了没有改过意愿和决心的不合格党员应有的处置。
“我们将在全体农村党员中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对日常要求细化,根据表现分别积分,努力建立不合格党员正常退出的长效机制。”青山区委书记张建中表示。根据党员的日常表现,如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参加村内义务劳动等活动都会获得相应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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