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所有制鸿沟,进一步解放生产力(2)

消除所有制鸿沟,进一步解放生产力(2)

打破垄断,给民营企业平等的机会

政府对一些行业设定行政性垄断,给部分国企垄断地位,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国企社会责任意识强,便于政府控制和实现政府目标。这就成了限制竞争和排斥民营经济的重要根据。但实践中出现了三个问题,一是把国企作为调控经济的工具,给它设定多元目标、无规制地进行干预,使企业无所适从;二是行政性垄断造成政府与企业关系扭曲、市场规则被破坏,不仅降低了整体经济效率,而且成为社会不公和腐败蔓延的温床;三是通过控制企业、而不是法规和监管实现公共目标,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例如,银行业在高息差的情况下,不断增加收费,遭到社会质疑。电信、广电同为国有垄断,但“三网合一”推进无果,政府深感无奈;客观地讲,责任并不在企业,而是这种制度设计有违经济规律。

今天,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有足够的对全局产生影响的间接手段调控经济。除极少数领域外,已没有必要把国有企业作为发展经济的“抓手”、调控经济的“工具”,以干预微观来改变宏观。

理性地看,现在,在那“七大重要行业”、“九大支柱产业”,还有多少需要对民营经济设置进入壁垒,以保障国有企业的“绝对控制”和“较强控制”?通信装备、互联网、信息搜索、通用芯片、通用软件、电子商务平台等,就对经济社会影响的深刻程度而言,很多已经远远超过了前者。这些领域以民营经济为主经营和运作,至今并未对国家安全和政府调控构成特殊的困难。

消除所有制鸿沟,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建设高收入国家,不仅是GDP增长的概念,必须包括提高居民收入占比,减少分配不公,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潜能,培育强大的中等收入阶层等因素。构建能调动亿万人民参与和分享的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为此,需要在三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是改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二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提高资源效率;三是消除所有制鸿沟,鼓励居民创新创业,进一步解放民营经济生产力。

上世纪90年代,中央提出“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当时向社会表达的政策意图,是国有经济不能全覆盖,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给民营经济让出发展空间。近年,强调“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却发出了强化国有垄断、限制民营经济产业进入的政策信号。如果在较大产业范围继续实行国有“绝对控制”和“较强控制”,再加上银行等领域的国有垄断,那么还有多大空间准许“体量”日益变大的民营经济发展?

30年来,在并不十分宽松的环境条件下,非公经济较快成长,表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现在,非公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量、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均已超过60%,吸纳城乡就业人口超过80%,税收贡献超过50%。民营经济的总量是不是已经碰到天花板,还能不能再发展?如果采取限制其发展的政策,则与“两个毫不动摇”(即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此后为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所进一步强调)相矛盾。

能不能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与时俱进地创新理论、改革阻碍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这是我们面临的重要政策抉择。

消除所有制鸿沟是对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解放。90年代初“姓资姓社”问题的突破,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增长潜力。今天,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时期,特别需要释放亿万人民求富创业的内在动力、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如果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为奔向高收入国家奠定基础。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副主任)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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