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不了可辞公职”何错之有

“接受不了可辞公职”何错之有

最近,湖南省纪委在网上公布《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网友征求意见。有网友说,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湖南省纪委调研法规室一位负责人回应称:“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7月30日《潇湘晨报》)

接受不了党纪政纪的约束,可辞公职——湖南省纪委这种似乎不近人情的回应,干脆利索,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一方面折射了纪委打击腐败、纠正歪风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也阐述一个朴素的道理:相对于普通百姓,党员干部要更加严于律己,杜绝各种可能存在的腐败。

不可否认,风俗是历史的延续,党员干部也不能免俗。表面上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界定在“私权”范畴。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因其身份不同,却具有“公”的性质。“捧场”人看中的也不全是“人情”和“风俗”,而是官员手中的权力,一场宴席,往往就是一场赤裸裸的“腐败宴”。最近,河北省一贫困县镇党委书记为女儿办豪华婚礼,收受的“礼金”高达100万元,就是明证。类似事例俯拾皆是。

事实也表明,当下有些官员搞腐败,往往借助的就是一些特殊节假日,或者婚丧红白事。有些官员之所以大操大办,风俗与面子只是一块“遮羞布”,骨子里想要的,不过是顷刻敛聚的真金白银。对此,老百姓都心知肚明。

“接受不了可辞公职”,湖南省纪委这声回应貌似“无情”,实则“有情”。最近,中纪委通报8起“顶风违纪”问题,其中就有两起是借子女婚事敛财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分。湖南省纪委不准官员借婚丧事“办酒”,实则是实实在在的保护,此举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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