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努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核心提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要建立信访举报调查群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实名举报应优先受理、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既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这一问题解决不好,就可能导致群众对我们工作的不信任、不支持、不满意,甚至威胁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某些基层部门和单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不透明、公开宣传不到位,人民群众不知晓也就无从监督,增加了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腐败的机会。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及时宣传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规定、决策程序、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减少群众疑惑,增加群众信任。

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制度机制,扩大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群众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重大决策网络问政机制,畅通网络问政平台,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出台前应通过网络公开征询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理。要建立重要政策执行群众参与讨论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在具体执行前通知群众代表参与讨论,充分听取民意,增强透明度、可信度。要建立信访举报调查群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实名举报应优先受理、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强化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集中的地区、行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治理的手段进行集中整治,提升群众满意度。要找准治理重点,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深入治理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重点问题。要加大惩治力度,把严肃查办案件作为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深化源头治理,强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作者系重庆市江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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