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2)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2)

确立社会价值观的基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我们,必须确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观。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要在全社会树立公正意识,将公平正义作为社会普遍的价值准则,作为社会共同奉行与崇尚的行为目标。这种价值观的养成与确立,必须有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作为保障。秩序,所侧重的是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式结构,而正义则关注的是法律规范和制度性安排的内容,它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它们在增进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价值。所以,如果我们的制度能够满足人民的合理需要和主张,人民自然就能感受到正义的力量。长此以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观就会得以确立。

社会秩序需要有良好的制度维持,而公平正义的制度才能促进秩序——制度——价值观的良性循环。应该看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从思想认知上对公平正义进行正确定位,而且从制度构建上为公平正义的实现做了切实保障。

奠定制度建构的重要基石

在近现代,“正义”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做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做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明确规定,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维护公平正义,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具体的实现路径,并设置了各项制度以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可见,在当今中国,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同时,制度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和重要基石。公平不是平均,也不是相等,在人类关系中,公平只是制定规则的权利的平等。而正义则是对这种规则的道德评判,即所有的社会基本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等都能平等地分配,并能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所以,公平规则是正义的根本保证。

在当前,如何建设保障公平正义的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此指明了路径,即“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一要建设民主政治,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要坚持不懈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提高政府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的水平,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二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公平的经济制度。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政府应以更为有效的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并使这一差距逐步缩小。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更加关注公平,再到必须维护公平正义,反映了随着我国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公平正义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所以,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公平正义的物质基础,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三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则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司法公正,对司法机关而言,就是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司法公正,对人民而言,就是实现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承担责任,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没有司法公正,现实的司法公正就失去了纠错的可能,由权力所带来的不公正就难以被修正。因此,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得以救济的最后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