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把握反腐败斗争规律(2)

自觉把握反腐败斗争规律(2)

学者解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突出反腐制度顶层设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成为《工作规划》的亮点。“《工作规划》重点突出,行文简洁,思路清晰,要求明确,原则性和指导性非常强,与中央的一些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孙壮志认为《工作规划》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集中体现了中央近一段时间出台的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战略决策,立意高远,也为各地方、各部门落实中央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指导和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的空间;二是根据面临的形势对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作了调整,进一步加大案件惩治腐败力度,在标本兼治的前提下要以重视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三是把转变作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制度化,纳入未来五年规划有助于真正建立长效机制;四是更加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应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同时对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五是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工作安排,与惩防体系纲要的内涵和前一个五年规划衔接紧密,一方面突出了阶段性特征,另一方面又立足于长远,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央对当前的反腐败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和准确的判断,重点谋划如何从制度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建立一套真正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建设“廉洁政治”的终极目标赢得时间。

“我国未来有可能推出专门的反腐败法律,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腐败和选人用人腐败的打击力度。”汪玉凯认为,《工作规划》为未来预防和整治腐败画定了一张“路线图”,昭示着中央将进一步加大从制度层面进行反腐的力度。

【背景链接】

近年来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历程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从2004年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起草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5年1月,中央正式颁布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年5月,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我国颁布实施的首个反腐五年规划。规划颁布以来,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惩治腐败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

201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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